不然我以前小時候玩了好幾年瓦斯BB彈槍,應該進出警局好幾次了...
有一陣子有規定一部份要塗成橘色的,後來又沒這規定~
沒主動拿出來示眾、恐嚇、(預謀)犯罪的話,警察幾乎不會找你麻煩,有前科的另當別論了~
但是,這種東西真的很容易搞到變成"防衛過當",樓主以後使用時機要拿捏好
現在的法律,就算對方真的拿棍棒來了,除非對方真的有"揮"到你車子受損、或你已經有受傷了,這樣使用這把才OK,不然對方拿棍棒走來,樓主馬上開槍,我想問題會很大喔...樓主可能站不住腳
沒辦法,現在法律就是這樣,除非自己受傷或財務已經受損,否則很容易背上防衛過當
(無奈社會上瘋子太多,好好開車人家也會找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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