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曾經雨天騎車,46kg的弱小身材加上小100cc.的輕機車,即使騎40,遇到新莊某路段上的一個坑洞就摔了,東西散落一地。此路段剛好路燈沒亮,這時某輛公車在後方看到,馬上停下來,幫我打遠燈照亮散落物,讓我撿好東西牽好車,才離去。
我女友曾經也在新莊某路段路口,路燈直行時,被對向違規左轉的機車撞到。後方計程車司機看到了馬上下車幫忙,也幫忙向趕到的警察作證對方違規,也幫忙載送我女友回家。
這兩項剛好都是我倆目前為止最新的事故經驗,剛好都遇到善心的司機,我倆也都感激至今...
現在很多路上不願意幫忙的,也只是對目前的治安和人心的不信任。許多的交通事故,都可看到有某方刻意編造不實情況來拐騙另方賠償的經驗。在此平交道事故中,幫忙按鈴是絕對ok且該做的,但因為當事人昏迷,經過的駕駛又不知道有監視器拍攝情況,如果被誤會真的會有理說不清(通常家屬無法接受至親是自己出事,都會推諉責任...)最好的幫忙方法,還是找同樣路過的路人一起幫忙救護和聯絡,也好日後彼此互相證明。
不過如果當事者昏倒在鐵軌上,不把他移出,他必死無疑。
但如果移出後,造成頸骨骨折而往生,法醫驗出死因後,家屬怪罪下來,好心人又要怎麼扛?過失致死罪??自己花時間花錢打官司澄清?
(家屬:你就早點按鈴,然後連絡救護車就好,你這樣亂搬我們家阿x害死他啦...嗚嗚嗚)
所以真是兩難局面,好人當不好,還會變罪人。
大家是否記得之前有則新聞,一個好心同學每次都會背著一個玻璃娃娃的同學上下樓梯,但有一次從樓梯上滑倒,坡璃娃娃的同學就摔到往生了...家屬要跟學校求償,但是律師說要告一定要連那好心同學一起告才有辦法拿到賠償金,所以家長連那最好心照顧他們家小孩的同學,也一起告了...當時造成社會輿論支持那同學免罪,以免以後沒人敢幫忙。大家覺得這位同學歷經這個事件,現在仍然是熱心助人的嗎? 讓許多的好心和善心隱藏起來的,常常是這整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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