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到只剩下7億 wrote:妳是剛到台灣嗎?妳要...(恕刪) 不給這種人一點教訓下一個受害者不知道會是誰?光是公然汙辱也可能罰它個個好幾萬如果有檢察官要以公訴罪起訴它的話 它還要負上刑事責任這種已經引起公憤的事情 別因為事情不發生在你身上就講這種風涼話哪天你遇到這種人就別上來哭訴王帥志 wrote:躺著也中槍........(恕刪) 哈哈~~~抱歉 已更改
太可怕了..........小弟有時開車....也會跟該名受害者一樣......遇到這種以為路是他家的.....也會稍微趴一下= =""我以後不敢了.................在台中遇到......下車的會拿槍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