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frank wrote:那是你的自由。我也沒...(恕刪) 只要法規一天沒明文寫上大型重型機車(550 CC 以上)不可以行駛在慢車道,只要現在法規明文寫上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我騎我的紅牌兩輪車就一定會妥善使用慢車道的,就算在警察面前也照騎,咬我啊?
吼~米咖你們真的很閒捏他擺明就是躲在網路後面亂叫一通, 你們還跟他認真起來....叫他去路上隨便攔一台紅牌,跟紅牌說你違規行駛慢車道!!!看他敢不敢!有點可憐他說~~~到底是怎樣的人生觀會造就他這樣自憐自艾自卑又自大的個性.蠻同情他的說~說不定他內心每次看到紅牌都很想要買一台阿
hjfrank wrote:大型重型機車(550 CC 以上)不可以行駛在慢車道,法條規定就是這樣,不要去誤導其它朋友。..(恕刪) 法規沒有這麼寫請不要誤導其它朋友既然米咖也再寫信去詢問就看上面怎麼解釋
以訛傳訛!!!法條規定的是四輪汽車不得行駛慢車道然後開版說重機比照汽車所以重機不得行駛慢車道?對啦隊拉!!!!你講的都對~~~那表示什麼???表示所有汽車也不得行駛慢車道!!! 現在路上的汽車通通違規!!!所以這各法條有啥屁用?開罰單用的拉~~結論就是真是無聊的開版~~~亂扯一通~~以偏概全
規則 :第 95 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建議交通部將規則全部廢除,只留99條與99-1條就夠了!華人最喜歡玩文字,為何兩個輪子跟四個輪子會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