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phyrWu wrote:
改騎機車讓空氣直接吹過你的皮膚表面 .你就知道時速 150 的速度感了
年紀小的時候騎沒牌NSR250,騎過200@@
文斌 wrote:
嗯,多謝建議有機會還...(恕刪)
BatMob wrote:
每隔一段時間, 就有新聞報導高速公路上僅因爆胎就發生死亡意外: 車子速度越快,反應時間越短, "致死率"也越高.
美國地廣人稀, 高速公路既寬線道又多, 大部份路段車流量少-有的路段開了很久都看不見其他的車.
台灣跟美國的高速公路系統不能相提並論.
unclefly wrote:
但人家就是可以照樣一台跟著一台以80mph速度前進,車距還不大喔~
我實際體驗後發現,就是因為絕大多數的車子之間速差不大,也很少遇到特別慢的,
unclefly wrote:
在道路上與其他車輛互動的重要性,應該高於堅守速限!
CCL wrote:
其實, 只要保持穩定整體車速, 都是蠻安全的. 即使在車距不大的情況下.
整體車速, 可以是140, 也可以是50, 60. 當車流快, 大家都快, 當車流慢, 大家一起慢. 但是, 還是要專心在開車, 隨時注意前後左右, 尤其前方路況, 愈是領先集團, 愈有責任要維持後方來車的安全. 開車除了不追撞前車, 也要能避免被後車追撞, 重點在於提前減速, 不任意急減速, 即使急減速也要儘量提前閃雙黃燈警示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