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k Blue wrote:
小弟不才,如果我沒記...(恕刪)
鑽車縫就是同車道行駛,這哪點不一樣?
重點是何種情形下才可以行使這個權力的問題,另外回答你之前的問題,我之前就講得很清楚了,允許同車道行駛的是加州,你講北美當然不一樣,法國最近有個新聞我就不提了,如果你有注意相關議題自然就知道
Dark Blue wrote:
小弟不才,如果我沒記錯,share lane 應該是指兩部重機可以並行同一車道(就是台灣常見的並騎);
而不是指你可以鑽車縫;它語意上跟鑽車縫一點關係都沒有。
在國外假日好天氣,常可以看到哈雷重機車隊兩人一組騎在同一車道上,車隊人數夠多就像閱兵一樣,很壯觀。
至於可以行駛rideshare車道這是確定的,算是給機車騎士的禮遇吧;
不然一般小客車要開rideshare,至少要坐滿兩個人以上。
Dark Blue wrote:
小弟不才,如果我沒記錯,share lane 應該是指兩部重機可以並行同一車道(就是台灣常見的並騎);
而不是指你可以鑽車縫;它語意上跟鑽車縫一點關係都沒有。
在國外假日好天氣,常可以看到哈雷重機車隊兩人一組騎在同一車道上,車隊人數夠多就像閱兵一樣,很壯觀。
至於可以行駛rideshare車道這是確定的,算是給機車騎士的禮遇吧;
不然一般小客車要開rideshare,至少要坐滿兩個人以上。
就是那個光 wrote:
當然,如果你想了解share lane(共乘車道),這個伯明罕交通法規網址對你應該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