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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已結案)絕對路權就是不管直行車橫衝直撞都是左彎車的錯?沒錯就是這樣...

其實看完大大的示意圖
我覺得最白目的是C車耶
根本是完全違反一般的駕駛邏輯
兩台轉彎車都轉快差不多了,硬要從中間插過去....
就算都沒碰撞上,害轉彎車轉到一半卡在路中間進退兩難幹什麼呀??

我一直都覺得台灣人對的交通法規的理解一直都很奇怪,
絕對路權是保障直行車優先通行,又不是允許直行車就眼睛閉著橫衝直撞
前方有車,因為是直行就可以故意去撞嗎?
法規這樣訂,卻又沒有但書
連警察也這樣見解
那就只能祈禱自己小心點別遇上
其實員警說的沒錯
絕對路權就是你不該在不對的時間出現在那個地點
當然有例外
如果你能提出佐證
證明不是你的錯

員警的責任僅能就現場發生的事故詳實的紀錄下來
剩下的就不是他的責任
直行車就是直行車

不能理解甚麼是

直行車橫衝直撞

左轉車就是要有把握

不被直行車撞上才能左轉

不是頭過身就過

這樣左轉會很難嗎

個人十分厭惡

擋在對向快車道待轉車輛

尤其是在彎道上

實在危險

所以現在上路請盡量開直行(當然不可能從頭到尾都是直行)
意思是說~有些小路或那種沒號誌的~被直行車撞都是衰
應該盡量以路權高的路線行走
至少紅綠燈或左右轉號誌的起碼可以幫你擋一下直行車~
沒紅綠燈又車多的~要過還得看對方直行車臉色
marco-liu88 wrote:
轉彎車 本來就該禮讓...(恕刪)


對阿~是有考~

但是考試我記得沒有看到直行車可以飄移~
行徑路線不是直線,然後還可以半途加速...

可能真的有這條但我沒看到吧...怪誰...



ALLANBOY wrote:
感謝大大如此精細的解...(恕刪)


現在絕對路權下,這些"叫小賀"的人到時候應該會欲哭無淚...



sendoffy wrote:
澳洲墨爾本的hook...(恕刪)


的確有聽聞Melbourne的道路規劃因為電車而有不同~
我之前在Brisbane待過一段時間...好懷念那樣的開車環境...
尤其是圓環~超好用~



sck1011 wrote:
感謝大大這段記錄,受...(恕刪)


沒錯~重點:沒有把握一次過彎的,絕對不要隨便開出停止線~

管他阻礙交通什麼的,反正台北市的交通哪天不塞~
日頭赤艷艷,隨人顧性命...自己不要被牽連就好...

如果路上的人都因為"絕對路權"而讓左彎車流不順,
這也不關我們的事~我就是要等到直行車都走完了,然後再搶黃燈左彎...
(聽起來好自私...)



orangeyanagi wrote:
其實看完大大的示意圖...(恕刪)


說實在,C車要這樣開我也沒有辦法...
我開出停止線的時候,路口是"淨空"的,
我實在想不到有什麼理由我要停在停止線上阻礙車流...

但畢竟他是直行車...
只要在他的路權範圍內,你就難以撼動他的地位,
就算今天他在直行的時候蛇行或是忽然加速,你也拿他沒辦法...
因為他是直行車...

現在人開車不靠開車邏輯與駕駛道德,
大部分都靠法律...我沒違規所以我開車的方式是對的...
連"優先通行權"都可以解釋成"絕對通行權"...
偏偏法律就是沒有但書...


所以自求多福囉...
重點:沒有把握一次過彎的,絕對不要隨便開出停止線~
牢記~



annian wrote:
其實員警說的沒錯絕對...(恕刪)


沒錯,現場記錄的員警是沒問題的,
員警的責任就是將現場發生的事故詳實的紀錄下來,
這是他的職責所在~

但是對於做出初判的員警,我覺得有行政瑕疵,
對於事故的後續處理有初步裁量權的員警,
應該要更知道制定這條法律的用意與使用時機,
不過算了...苛責他做甚麼?他也是混口飯吃...員警也是人~



領航員 wrote:
直行車就是直行車不能...(恕刪)


對~直行車就應該像直行車,
在十字路口就不應該變換車道(有些國家嚴格執行),
或是忽然加速,這才是直行車...
偏偏台灣的道路設計就是要你在路口直線道偏來偏去的...

像我發生事故的這個路口,
支線道(車流量與路面寬都比較小)且行駛該路口時只要在路口範圍車頭偏左偏右都沒關係,
這樣的狀況下歸類為"直行車"?
這到底是什麼道路規劃...

也常常看到對向直行車看到你打左彎燈後,忽然加速前進,
讓你根本抓不準距離,不曉得之後哪一台車會忽然爆衝。

還有變換車道的時候,旁邊車輛看到你打燈就加速不讓你切換道,
反正他是直行車他有"權利"可以不讓你切換道,
反正碰撞算你衰...誰叫你要變換車道的...


像你講的那樣左彎的確不會很難...
除非你覺得阻礙交通是沒什麼大不了的事...
一個遵守交通規則但是會阻礙交通的駕駛,
依然是個不及格的駕駛...(不過在台灣好像例外...)

連我在路口淨空時開出停止線,發生事故依然是直行車的路權大,
我都不曉得那到底什麼時候是最佳時機?
我現在乾脆就等所有的直行車都走完我再走好了~
反正這次事件之後,我也不覺得阻礙交通有什麼了...
保護自己比較重要。


君不見,台灣地狹人稠,每當交通繁忙的時候,
交通警察與義交都把左彎待轉車輛引導到對向快車道,為什麼?



neil1223 wrote:
所以現在上路請盡量開...(恕刪)


沒錯,現在"絕對路權"下,選擇路權高的路線走已變成我的最高原則~
因為在路上你永遠無法預期會遇到什麼樣的車輛駕駛...
在美國確實他們很遵守絕對路權...
以前住的地方..在十字路口左轉的車輛..一定會先等對向直行車走完後..
再會轉彎..他們一定不會搶在直行車前先左轉...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Passenger wrote:
在美國確實他們很遵守...(恕刪)


我不清楚美國的情況,
不過澳洲的情況是,大馬路都有規劃右轉等待區供等待右轉使用,
(他們是右駕,右轉等同於我們的左轉)
由於與直行車道分離,所以完全不會堵塞交通,
甚至交通繁忙時還有右轉專用時相。

如果是沒有紅綠燈的情況下塞車,
那就是直行車過一台,轉彎車過一台,
兩條路線輪流過,完全不會因為直行車占有路權,
就一直過不讓轉彎車,然後讓交通大打結...

在動線與路權完全清楚的情況下,
該誰走就誰走,不用擠也不用搶,
依號誌,要不然就是一台過完換另一行向車流一台~
禮讓才是平安回家的路,
路權只賦予你優先通過的權利...

但在台灣...恩...我是不會搶先左彎啦...
但是常常等不到直行車走完就黃燈了...
常常看到一個路口一次綠燈只能過兩台左彎車...(還是都搶黃燈...)
左彎車道大排長龍...
不過我還是希望直行車要"適當"的"禮讓"
因為直行車不是一直直行的~一定會有左轉的時候~
如果大家都不禮讓的時候~到頭來大家都吃虧

有些單一車道為了等一個綠燈排了長長的車陣~對向也是~
綠燈時第一輛車卻要左轉~
若對向車道完全不讓~那輛要左轉的車的後方交通就癱瘓了~
(路不夠寬後方一堆車也擠不過去~只好以怨念又無奈的心情再等一次以上的紅燈+綠燈~)

moon7th wrote:
不過澳洲的情況是,大馬路都有規劃右轉等待區供等待右轉使用,
由於與直行車道分離,所以完全不會堵塞交通,
甚至交通繁忙時還有右轉專用時相。

其實台灣也是有轉彎專用道的規劃。
有三車道以上的道路最外側都會畫成右轉專用道。
左轉多的路口也會有左轉專用車道。
只是常有直行車看那邊沒車就喜歡去佔用。

moon7th wrote:
對阿~是有考~但是考...(恕刪)


對~直行車就應該像直行車,
在十字路口就不應該變換車道(有些國家嚴格執行),
或是忽然加速,這才是直行車...
偏偏台灣的道路設計就是要你在路口直線道偏來偏去的...

既然如此就應該更小心,不要擋到直行的路線

像我發生事故的這個路口,
支線道(車流量與路面寬都比較小)且行駛該路口時只要在路口範圍車頭偏左偏右都沒關係,
這樣的狀況下歸類為"直行車"?
這到底是什麼道路規劃...

您事故地點我不熟悉不予置評

也常常看到對向直行車看到你打左彎燈後,忽然加速前進,
讓你根本抓不準距離,不曉得之後哪一台車會忽然爆衝。

還有變換車道的時候,旁邊車輛看到你打燈就加速不讓你切換道,
反正他是直行車他有"權利"可以不讓你切換道,
反正碰撞算你衰...誰叫你要變換車道的...

是的沒辦法,但有些人會禮讓您

像你講的那樣左彎的確不會很難...
除非你覺得阻礙交通是沒什麼大不了的事...
一個遵守交通規則但是會阻礙交通的駕駛,
依然是個不及格的駕駛...(不過在台灣好像例外...)

擋住對向直行車的線路
就不叫做阻礙交通?
甚至發生事故了才是個及格的駕駛?


連我在路口淨空時開出停止線,發生事故依然是直行車的路權大,
我都不曉得那到底什麼時候是最佳時機?
我現在乾脆就等所有的直行車都走完我再走好了~
反正這次事件之後,我也不覺得阻礙交通有什麼了...
保護自己比較重要。

如果您真的要如此,也無不可

君不見,台灣地狹人稠,每當交通繁忙的時候,
交通警察與義交都把左彎待轉車輛引導到對向快車道,為什麼?

交通警察與義交會把左彎待轉車輛引導到對向快車道待轉?
通常交通警察與義交會把左彎待轉車輛引導對向
皆對向有左轉專用車道而非對向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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