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付費這個概念是前政府為了多收人民的錢
把納稅人多扒一層皮 發明的詞
2000年才開始大量出現
以前也沒聽過使用者付費
大家還不是過得很開心
現在大家習慣這個詞了
還拿這種概念自我推廣
幫政府扒人民的皮
真是夠了
以現在的收費機制
當年建高速公路的費用早就回本了
扣掉每年的維護費
高速公路還有賺
等於每天24小時都在賺錢
現在還要賺更大
短程車不能走高速公路的結果
可能的情況有三
1. 就是全都塞在市區
你要上下交流道
一個市區塞的時間搞不好比現在還多
2. 另外很多短程車在市區塞的時間實在太長了
就算多收一點錢 還是會開上來 塞車時間不變 但是高工局賺更多
3. 以後只有很有錢的人才會開車
一般人只好落入塞車的無間地獄
在大眾交通建設不普及的台灣 交通公共建設又比外國貴好幾倍的台灣
別妄想會有好的開車替代方案
你要到同樣的目的地 要花兩倍到三倍以上的時間 不停的等車 接駁 塞車
到時候有錢的人暢行無阻 沒錢的人塞到幹的要死
M型化社會M更大
hello
不是叫要路人再去裝不合理的ETC
照里程收費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我還可以接受
要裝不合理ETC我不能接受
日本照里程收費各交流道也是有人工收費車道阿
而且還請老伯又可照顧高齡就業人口
決策機關實在與民漸行漸遠了
還說什麼小蔣精神
難怪不滿意度直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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