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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123更新,違停的計程車終於被判刑有罪)我天天檢舉中和中正路872號的違停,卻依然無法救妳一命,請給我更多力量持續天天檢舉!

聘我們檢舉幫的當警察
別搞笑了好嗎
一個警察的薪水起碼五萬有吧
我們根本不稀罕這些薪水
一件檢舉案件發個10元獎金就可以了
幫國家省很多錢又創造很多收入~交通又更清爽
何樂而不為

A辣愛怕跑 wrote:
違法犯紀在先的人 跟人講啥人與人之間的信任 別搞笑了好嗎


他守法、你守法,我守法,大家一定信任!

他違規,你合法檢舉,我合法檢舉,


然後違規者跑出來說,都是檢舉造成不信任!

到底是誰破壞信任的默契?

我想很容易分辨!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他守法、你守法,我...(恕刪)


不用跟那種人較真,違規鼻子摸一摸去繳錢,下次罩子放亮一點,罰錢事小~~~因害死別人,到時候後悔莫及

myhope wrote:
不用跟那種人較真,違...(恕刪)


哈,沒有邏輯智商的見解,

我絕對當成空氣,

其實這個點的人行道,

居然有定點天天佔據人行道的攤販,

照片裡都有,

才是另一個好笑的地方,

新北市長朱立倫說要攤販滾出騎樓人行道,

結果哩,

根本是笑話。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哈,沒有邏輯智商的...(恕刪)


現在的車數量相當多,以前路上車不多,路邊停車影響交通或許情況不嚴重

可是現在不僅路邊停車違規的情形嚴重,對路上車流的安全就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尤其是肉包鐵的機車很容易就GG了

政府如果除了積極取締違規之外,應該還要限制車輛進入原本車就很多的區域,不然問題是無解的。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新北市長朱立倫說要攤販滾出騎樓人行道,(恕刪)



騎樓和人行道本來就是提供行人安全行走的空間,
可是在島,卻成為私人營業,堆放雜物還有停車專用

各個政治人物為了選票,從來不敢面對這個問題好好處理,
朱立倫至少還有講過,至少代表他認同這是一個問題!

但其他多數縣市首長連講都不敢講,

為了選票繼續裝死,更可惡



好政策當然要按讚,

只是特權者依然天天佔據人行道擺攤,

難道執法者會不知道?

有政策卻不持之以恆,

非常可惜。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好政策當然要按讚,...(恕刪)


桃園升格為直轄市
但是行人路權還是一樣爛
市長 警察局長通通看不見
而且特定酒店前人行道日夜違停占據整個人行道
行人也是被迫走在車道
從不見取締
難道警局沒有包庇?


如果aa大師看到一定會說都是行人的錯

是行人走路不看後面才會活該被撞跟紅線違停無關




cs057 wrote:
桃園升格為直轄市但是...(恕刪)


喜歡違規違停的人,

當然認為違規違停不是錯,

就像本樓主旨之案件,

仍有一堆喜歡違停的人,

到處留言說違停在公車停等區不是因果關係,

但是因為本事故,

卻加速通過提高公車站違停之罰金修法,

打臉一堆人。
主題這件死亡車禍
違停的車輛看到有人死亡
全部心虛溜之大吉
然後上網說 違停與本事故完全沒有關係 說樓主扯太遠
好笑餒 覺得自己的行為問心無愧的話 就繼續停啊 幹嘛溜之大吉
講出來的鬼扯理論 能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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