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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123更新,違停的計程車終於被判刑有罪)我天天檢舉中和中正路872號的違停,卻依然無法救妳一命,請給我更多力量持續天天檢舉!


toocck wrote:
大貨車沒有專用停車格...(恕刪)


如果政府沒做好,

你就不要開貨車當職業,

移民更好,

貨車違規違停,不是天經地義,

除非你是皇帝,

自稱皇帝後代一樣沒用啦。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如果政府沒做好,你...(恕刪)


我不是貨車司機.雖然我有二台貨車.但我也有其它車輛也有機車.我並不是只替貨車說話.沒必要
我只是不認同民眾以檢舉為手段.以歷史而言
早期戒嚴時代.我們上街頭.爭自由.第一次上街是鄭南榕事件。你知道為了民主自由.我們那時代是以生命拼來的.那時代.也是一堆人說你們不守法.所以我們要檢舉你.
現在錄影很多也很容易.ETC也很容易.不做是怠惰?還是侵犯人權?你看過全民公敵嗎?背後另一層批判你聽過嗎?
要做什麼你高興就好.車禍一定不是單方面的事.早期是只要有動.必然不會全對全錯.現在是路權為主.你做的也沒錯.你高興就好了.別替別人預設立場.但做任何事.想遠一點.最好站三個方位想想.那你才是完美.
你說政府沒錯.那中山醫院前幾天被大車撞死的護理師地點.隔天就大修改路線.很多事.三方都有想一想有沒有沒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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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辣愛怕跑 wrote:
貨車照檢舉 網購照取貨 取貨完繼續檢舉 這樣才爽 咬我啊
法規就擺在那 違規是你 檢舉是我 一切都合法 扯啥鄭南榕? 不懂大笑


你期待再次社會警察國家?所有的人與人之間不信任?現在檢舉這些跟那時代檢舉也是相同手段.說的話也很像.
把良心犯和現行犯扯為一談
把全民檢舉和哈佛攝影師視為同路人
會講出這種話的人十之八九都是民國八十後爽過來的
人家是爭言論自由
你是爭什麼自由?
喔原來是爭違規自由喔!
XX比雞腿勒
你說政府沒給貨車停車位喔?
你作生意還要政府都幫你弄好好喔?
好啊以後商業區每個街區都作卸貨彎
不按次收費喔!因為不作卸車彎我可以改作停車位收更多錢
每年跟所有一樓收年費,你要不要?
慣老闆一天到晚只想把作生意成本轉嫁勞工、轉嫁社會、轉嫁政府,還振振有詞勒

toocck wrote:
所有的人與人之間不信任?


那些愛違規的人本來就不值得信任,有差嗎??
要是我是警察局交通隊的,一定聘請你來上班,

沒有請你來上班,罔顧英才阿
denny

dennykslee wrote:
要是我是警察局交通隊的,一定聘請你來上班,
沒有請你來上班,罔顧英才阿



要是我是電視台老闆,一定聘請你來當名嘴,
沒有請你來當名嘴,罔顧英才阿
違法犯紀在先的人 跟人講啥人與人之間的信任 別搞笑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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