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rtop73216 wrote:
無故在道路中間停車...(恕刪)
根據蘋果5/7的報導,南投交通隊說沒有違規,想打電話問南投交通隊,那在時速5KM龜速然後看到紅燈在200公尺前停等剛好這200公尺都是雙白線,所以超車跨雙白線也是違規的若是被檢舉反搜證申訴也是沒用的囉~,那阻礙交通跟阻卻違規不就是專為警用車輛而設的了,因為警用車輛執行公務時不受標誌標線號誌管制,若非警急勤務時若有違規就說是阻卻違規或是前方車輛阻礙交通;所以台灣的少數警察真的只會拘泥在僵化的法條上然後又會為自己合理化,真的是佩服五體投地。
這也難怪基層警察會有這樣的心聲了
「請原諒,我只是會開單的警察」 基層警心寒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507002518-260401
當警察權益在恐龍法官前受損時也會有消極的心態,認為法官只會在冷氣房內看文字判生死,相對的少部份的警察也是相對的對外面的交通狀況不甚瞭解,只會說開車還是要有耐心,縱然遇到如樓主的狀況還是要耐心等待,就算如前面所說的等四天也無所謂的那種。
但我還是要說大部份的警察並非如南投交通隊那麼僵化的回答,若版上有南投鄉親是否可幫忙看看南投交通隊的同仁是否真的那麼有耐心呢?
E39520 wrote:
這樣就對了,只要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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