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k77 wrote:
開了近40年的車,奉勸各位年輕人,在你看的到的距離也是你萬一要緊急煞車你能煞的住的距離
一些人盲灣還高速行駛,我真不知道是無知,還是勇敢
還有一些人把前擋貼的黑嘛嘛,再把車燈改成超級亮,真是缺德啊
爭論法條有用嗎?
難道已經沒有道德與良知
其實還是要先釐清一些現實問題
最近陸續也發生過不少轉彎車與直行車碰撞事故
01上也持續都有不少網友轉貼相關新聞
其它的事故多半都沒啥討論熱度,多數人也都具有肇責共識
究其原因也是大家都能認同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的規定
為何獨獨這個台南的事故引起那麼大的爭議?
究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還是無法注意?
這才是將來法庭上的攻防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