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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123更新,違停的計程車終於被判刑有罪)我天天檢舉中和中正路872號的違停,卻依然無法救妳一命,請給我更多力量持續天天檢舉!

Katong wrote:
小弟有個疑問.現在的...(恕刪)

警察只會開臨時違停而已…

Katong wrote:
我認為車主根本無法舉證自己在某月某日某時某分人在車內才對?不知


可向監理所檢舉,他必須回監理所驗車,這比罰單更痛。
樓上+1

私人馬路遇到違停殺招~檢舉改裝,剛好有時間可以慢慢拍!
我家小妞蛀牙了~
Katong wrote:
我認為車主根本無法舉證自己在某月某日某時某分人在車內才對?


基本上警察都會貼近玻璃看有沒有人在駕駛座上,

因為違停車是靜止的,

在怎麼黑,眼睛貼近離玻璃5公分一定看的到,

因為我拍照前也都會這樣看一下呀,哈哈!


若是違規駕駛知道警察來了還故意躲在車內,

我想警方密錄器、相機可以佐證,

就看法官的自由心證囉!


這種玻璃超級黑黑黑的違停,(民眾自己拍照)

就算警方開56條,違規者申訴到法院,不會勝訴!

法官並不是用車內是否有人來判斷喔(跟警方講的都不同)

法官是用,沒有人上下車,也沒有上下貨物,就不是屬於臨時停車,

所以56條成立!


因此,就看警方要不要開56條而已,

當然,提供的證據一定要涵蓋車的左右兩邊至少3公尺內都入鏡,

就可以證明沒有人上下車或是上下貨物!

以上參考!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對付隔熱紙
正解 當然是 站在路邊 全程連續錄影4分鐘
用這招 成案率 100%
樓上說的沒錯
車前也要錄到
代表他沒有被人擋住,是自主性的違規

A辣愛怕跑 wrote:
正解 當然是 站在路邊 全程連續錄影4分鐘
用這招 成案率 100%


漂亮的方式,精神讓人敬佩!

加油!

行善者最帥氣,讚!

在這個犯錯還比大聲的年代

A大要注意安全啊

Jack 你好棒 wrote:
在這個犯錯還比大聲的年代


昨天還有一個女議員,

犯錯後,還一直說要告警察!

密錄器很重要,記錄器很重要,切記!

加油!
喝酒還亂打警察
哪天酒駕撞死人也不會很意外
難怪沒有民代敢提酒駕鞭刑
因為自己也在狂喝 呼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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