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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在(452)對於重機行駛國道的有疑慮 那就試辦 !

很多台灣駕駛人普遍沒有行駛在最內側車道需要超過最高限速十公里以內的觀念-->超過不罰不代表你應該這麼開,還觀念哩......自己文章都說車輛密集度高了 是還要開多快?
有龜車害後面的車快不起來, 但後面的車主不照規矩變換車道的行為或被檢舉開罰或出事的絕對是自己的能力降低造成的,怪不了龜車, 還是老話一句, 有龜車不代表後面的車主開車能力就應該降低, 行為就有理由可以不守法.

Nicky wrote:
很多台灣駕駛人普遍沒...(恕刪)



這些龜車導致後面的車全都要 想辦法超越過龜車 所以想要超越就必須要風險自負..
真是倒因為果..
龜車後面有技術好的也有不好的..
技術不好的就該去撞死 ?

都已經在取締龜車的現在還有人有這種想法.
剷除龜車更應該列為優先取締才是..

建議提早宣導高速公路全線所有車道都必須最高限速行駛..
>>所以想要超越就必須要風險自負
>>龜車後面有技術好的也有不好的..
>>技術不好的就該去撞死 ?

不然呢,自己開的車要別人幫你負擔後果?
遇到龜車只能不顧一切馬上超越?
不知道有煞車可以慢下來一定要往前鑽?
不能慢下來看看周邊狀況?
技術不好比龜車更該在內線一路超前?
不能換道?
不能遠離龜車一陣子?
陷後車自己於危險的難道是龜車車主?

>>都已經在取締龜車的現在還有人有這種想法
取締龜車跟我的想法有什麼關係? 我也贊成取締真的龜車啊,取締歸取締啊
龜車是一件事,龜車後面車主的行為是另一件事


好好想想什麼是什麼的因果吧
捷運手扶梯上下是左邊可行走右邊可站停, 有人走左邊然後前面有人不走,
這人就可以從中間穿過去撞倒兩邊的人然後說是那個站著的龜人害的 ?

Daigan wrote:
重機上國道的話,這...(恕刪)


那樣的高速下,2輪的只要輕輕沾一下,大概就要噴了。

Daigan wrote:
重機上國道的話,這...(恕刪)


廂型車還好沒碰觸到 不然又會因注意而未注意的雖小
公田溝 wrote:
廂型車還好沒碰觸到 ...(恕刪)


像前幾天五台T牌的撞在一起,車子拖去修一修就好,但其中只要有一台重機,重傷是基本的,出人命都很有可能。這些開車的就很雖小又要為這條人命負幾成的責任。在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這條恐龍法規廢除前,堅決反對重機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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