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新聞:http://news.tvbs.com.tw/local/673274這位屋主其實還不錯,只說門口佔位是"住戶的默契",不是住戶自訂的"公德心",還算有點公德心,顆顆...真的奉勸1F的網友,1F有車庫就去申請畫紅線(是自己填單申請不是請里長喔)。馬路就是公共財,不是1F專用!畫設紅線雖然公共財少了個車位,建管單位既允你1F當車庫,相關單位配合保障你的車輛進出無礙。但畫了紅線就是大家都不能停(包括車庫所有人)。不畫紅線的結果就是你就要忍受常有別人會來停你車庫前(當然你自己也可以停,但不能用雜物佔位)。這才是情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