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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展哥. wrote:
台鐵在車站有公告付...(恕刪)


我上班騎車都會路過這條路
白牌機車只能騎最右邊小小條的慢車道



上次8月初上班時慢車道發生3台機車擦撞的事故
警車+救護車把整個慢車道堵滿滿
請問如果遵守交通法規,是不是不用上班了?
(遲到1小時就為了等事故排除?)

有時候真的不用這麼固執不知變通...



台南仁德德南路,自以為馬路是他家的,便宜行事的自私鬼
可能要接罰單後
才知最不該犯的錯,就是
省小錢花大錢…



junsport1983 wrote:
上次8月初上班時慢車道發生3台機車擦撞的事故
警車+救護車把整個慢車道堵滿滿
請問如果遵守交通法規,是不是不用上班了?
(遲到1小時就為了等事故排除?)

有時候真的不用這麼固執不知變通...

我也是很長走這一條路(台一線岡山段),不過只要遵守規則理論上要出事機率非常低,講白一點一堆人請快不知道搶什麼?就算無法遵照速限40+10,但是時速騎到60也夠快了吧?常常看到屁孩,這麼窄了路還硬要騎到70+

其次是若有警察處理或是慢車道施工,通常必須要有行車動線或是有人員指揮進入快車道,若施工或事故沒有指示標識或人員指揮,可以向相關單位投訴,若是事故像警察局投訴,若是施工單位就想工務局投訴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只能說你的觀念是錯的!

愛怎麼騎是你家的事

不用講出來讓大家知道你的智商!
...(恕刪)

樓主
先別火大
該位網友也是會檢舉交通違規的志工
他說的是救護車如果擋住路
後車還是要知變通啦

就像前面如果有車子併排停車
後車不跨越雙黃線無法過
那要不要跨?
當然要跨阿
不然在後面等併排停車的違規車主離開自己再走嗎?
不可能嘛


今價賣喔 wrote:
先別火大


我不會火大啦

我只是要強調一下

不要隨便用一張照片就來我的大樓說 "不知變通" !

我何時檢舉過 禁行機車了呀,哈哈!

我不會檢舉禁行機車的啦!

請放心囉!

也許發言者只是要強調 火車站內行人玩手機這件事!

但是我只有說我不會檢舉

可以我還是覺得既然有公告

就不要玩手機

這些玩手機的人就是標準的目中無法!

是該譴責被公告出來

而不是 無需理會!

這是公民素質與智商的展現,絕非不知變通啦!

感謝提點!





試問
怎麼檢舉併排停車才會成功呢?
小弟每次檢舉警察只會開臨時併排停車!!
查了一下多了臨時罰款才六百元~
不痛不癢!!
一定要讓駕駛痛才不會讓意外再度發生!
在此先謝謝各位為了大家的安全共同努力~
bamboofishoo wrote:
試問 怎麼檢舉併排停...(恕刪)


違停影片+車前照片 來檢舉!

車前照片中

車內無人清楚,就是罰2400元!

範例:(已檢舉)



當然,有些分局是:有車前照片且沒有人影,就會用2400元舉發!

這是要多多四處檢舉才會知道!

對我而言

只罰 600 元,我也是可以接受!

因為違規者收到罰單後,600元與2400元的生氣程度是一樣的!

感謝
社會上有你而美好~
實際上我就是前後各一張都沒人在車上
已檢舉了數十張每一張都加了"臨停"兩個字
心已碎
罔顧人命 併排依舊沒改善~
紅色 與 白色 差這麼多
就是一堆人 色盲 就是要停紅線
心中根本目無法紀 為所欲為
衍生出來 難怪社會上一堆人認為 殺人砍人有什麼關係 反正又不會死刑
日本人的想法 最好不要麻煩到別人
台灣人的想法 我爽就好 管別人怎麼想
紅線停之外 還有 併排停 路口停 車道停 堵住他人出入停
真的是 出門隨處可見
這就是我們的台灣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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