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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酒駕...

酒駕肇事致人傷亡,不應該是以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論罪,應修改法律,
改以蓄意殺人及蓄意傷害來論罪從重量刑,一切財產盡數抄沒外,一律
去當人肉車阻護欄,被車撞死就算刑滿,沒事一直做到壽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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