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

不管時速多少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james-bc wrote:
你要不要再回去看一下...(恕刪)

感覺這已經變哲學問題了...
搞得頗烏煙瘴氣的 要使用 還要有不怕被開超速罰單的膽識
似乎要超速才能符合那些聖潔的堅持者們
不然就是玷汙了內車道的意義
只怪罪它們所謂的路隊長 允許自身的速度視為化外之物
只要前方是淨空的狀態 本身的罪惡感就油然而生
自身的羞恥心就不得不為驅使著駛回中外車道

不論中外車道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
還是要回...
對啊!閃大車其中原因之一。

而且內車道的車感覺都開比較快

所以就110公里一直開下去

不用閃來閃去浪費油耗磨損輪胎。

RYAN14875 wrote:


原來佔內車道的心態是躲大車的車道,
Bingo! 又一次

感覺這已經變哲學問題了...
搞得頗烏煙瘴氣的 要使用 還要有不怕被開龜速罰單的膽識
似乎要龜速才能符合那些聖潔的堅持者們
不然就是玷汙了內車道的意義
只怪罪它們所謂的逼車者 允許自身的速度視為化外之物
只要後方是有車的狀態 本身的卓越感就油然而生
自身的羞恥心就不得不更加堅定的駛在內側超車道

不論中外車道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
還是要龜...

esthetica wrote:

感覺這已經變哲學問題了...
搞得頗烏煙瘴氣的 要使用 還要有不怕被開超速罰單的膽識
似乎要超速才能符合那些聖潔的堅持者們
不然就是玷汙了內車道的意義
只怪罪它們所謂的路隊長 允許自身的速度視為化外之物
只要前方是淨空的狀態 本身的罪惡感就油然而生
自身的羞恥心就不得不為驅使著駛回中外車道

不論中外車道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
還是要回...



就跟你說他們都貪生怕死吧
叫他們開省道他們又會惱羞亂扯
真是個哲學問題
RYAN14875 wrote:
原來佔內車道的心態是躲大車的車道,記得有人有提到這點,還真有人有這心態



法規沒有因為避免甚麼大車掉落物還是輪胎而允許不管任何時速都可以持續佔用內側超車道
大家都一樣開在高速公路,承擔一樣的風險,貪生怕死已經讓人瞧不起了
現在竟然以此強化持續佔用內側超車道行為的正當性
更加上輪胎油耗這種貪小便宜的小聰明(台灣人內鬥超行)
道德使用派vs龜車佔用派,格調高下立判

RYAN14875 wrote: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所以大家就解釋為"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不會有堵塞行車之狀況"

1.沒定速的可以一直維持在最高速限?
2.有定速的請看638樓的定速照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821346&p=64


那你看過內線都高速行駛還會有壅塞的情況?

國道公路路況查詢

均速能達到80KM/H以上

就是綠色順暢路況

所以大家的解釋有錯嗎?
黃色小鸭 wrote:
最後附上路政司的回函來打你的臉
欲超車變換燈光通知前車叫打方向燈???笑死人
...(恕刪)


前面在說第五款

路政司在說第三款

不同的條款在說不同的情況,不是拿第三款 去推翻 第五款
這本來就是不同的條款

這是故意混淆

黃色小鸭 wrote:
tokikawa wrote:
看來
只要中線有車開到110
那代表超車道永遠都不能有車了
一進入立刻違規,超不過就是占用,超過就是超速

你看下面H神的歪理就知道

沒有任何車輛可以使用超車道

不管是大型車或小型車

不管是要超車的或要最高速行駛的

因為沒有任何車輛可以一直保持最高速超車或行駛

一定會違規
...(恕刪)


如果中線車道能開到110, 為何要進內車道?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有超車行為就能使用, 怎麼會發生”永遠不能有車?”????????
反之, 不超車進去做什麼?

行車靠右是全世界左駕右行國家都遵行的常規, 不稱為歪理

要不要引用"最高速限",是要看當時的車流量
怎麼會又是誤解?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個條文, 設有一堆的前題
第一個前題
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
還有例外,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時,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

第二個前題
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是在無"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下")

第三個前題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是但書,是例外規定, 只有例外發生才成立
這個例外是: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 代表此時為 F 車流或S-stable車流,F車流可以自由選擇車速,也有安全車距,所以能以最高速行駛。 S-stable車流無法自由選擇車速, 亦無安全車距, 車速受前車約制,若前車最高速,則勉強可以最高速

例外法不能倒推解釋, 是車流為F 車流或S-stable車流時, 可以最高速
不是倒過來, 只要最高速, 就可以營造為不堵塞的F 車流或S-stable車流

第四個前題
速限本來同時有最高速限及最低速限, 此時只有”最高速限”, 沒寫”最低速限”了
在原則法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五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
這個法條,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最高速限, 就是標誌上所寫的數字, 相對於最高速限的, 是最低速限

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 因不同路段, 容許的最高速限有90,100或110等不同速限
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只看最高速限

第五個前題
行駛於內側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有專用車道的含義。 行駛於內側車道, 就是在超車, 超車要前後車互換位置, 讓後車變前車, 要有二次變換車道, 要回到原車道。

這個行駛, 是要離開的, 不是永久行駛

超車必需要"駛回原車道",駛入原行路線, 最後是要離開的
台灣的法規沒有"保持最高速就能持續行駛內車道",這樣的條文, 沒有
在上面324樓,276樓已經說明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821346&p=33#49236520
黃色小鸭 wrote:

herblee wrote:
按這裡檢視圖片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
前一句說明了超車道路權為超車優先
後一句說明"小型車","超車道的速限為何?"
及, 這兩項都要遵守
所以, 內車道就是用來超車, 限小型車而且車速必須是最高速(沒有最低速限)
況且這句話的上方,還有英文
The inner lane of the Freeway is the overtaking lane,once
overtaking is done,please drive back to the original lane.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一旦超車完成, 請駛回原車道

原來在兩線車道路段 大型車不能用超車道超車?

原來小型車只能用最高速在超車道超車?沒有最低速限???
...(恕刪)


前述條文有很多”前題”
不同狀況,有不同結果
可以只取一段來說嗎?

小鴨(Baby Duck)一定都是黃色的嗎?
不是, 有黃,有白, 有褐, 有黑, 有斑點,,,,,要看品種而定

黃色小鸭 wrote: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管字第1030013491號
承辦人:曾曉瑜
電話:(02)29096141#2359
傳真:02)22975645
電子信箱:dinoo@freeway.gov.tw

主旨:有關台端詢問案件,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四、 有關超車時之車速1節,說明如下:

(一) 以3車道(含)以上路段為例,利用內側車道超車之車種僅限小型車且超車時速應為每小時80公里以上

(二) 以2車道路段為例,利用內側車道超車時速限為每小時60公里以上,且大小型車輛均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
...(恕刪)

最高速限90/100/110, 不是80公里以上嗎? 60公里以上?

在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旁邊車道都是車, 無安全車距,無法變換車道, 只能跟隨前車. 前車車速多少, 後車只能跟隨, 是無法超車的。


jerry_liu426 wrote:
那你看過內線都高速行駛還會有壅塞的情況?

國道公路路況查詢

均速能達到80KM/H以上

就是綠色順暢路況

所以大家的解釋有錯嗎?

...(恕刪)



會的, 壅塞波J波是向水流一樣, 會前後傳遞,J波是廣域性的 , 傳遞到瓶頸點, 還會引發另一波S波出現

常常開到一半,路況很正常,車道也沒有縮減, 莫名其妙車速就慢下來, 然後塞住
因為壅塞是由前方傳遞過來的
就算原本車速110km,因為壅塞波傳遞過來, 而造成急速定點

最高速是110km, F車流可以自由加速, 自由變換車道, 這是不會堵塞的

在最高速限110km之下,均速80km/h 表示有負的-30km/h速差加入,這個負速差speed adaptation 由何而來? 怎麼能說是不堵塞行車?

而且台灣超車後都不離開,是"行車靠左";或說是一進入主線車道, 就螃蟹橫行入內車道, 靠左行車

當超車道被拿來行車,靠左行車,卻開放以右側超車來解除壅塞????????????
不能左側超車, 右側超車不是一樣嗎? 不, 增加了許多的"車流擾動"
因為交流道在最右邊,上下交流道,都螃蟹橫行, 都要橫跨過二個車道,會造成許多車流擾動

內車道進入都不離開,只要每公里內擠入超過32台車之後,車距縮短, 負的速差就出現了,車速反而是最慢,外側車道的車少,車速反而是最快的

1.短暫利用, 超完車就離開, 才能讓超車道不斷有車能超越
2.要採納行車靠右的法規, 右邊有車超過我, 我就要退出, 往右邊車道移動


唉…都是一些不食人間煙火之人。

herblee wrote:
如果中線車道能開到1...(恕刪)

那為什麼要假設內側車道的路隊長是不為最高速限的情況
而要從右側超車的車子 為什麼沒有超速的疑慮 是說忽視掉有罰金的假設
還是說就數學模型來說速限從來都不是個考量 只為了行車順暢?
好吧 假設今天台灣國道速限到時速160好了 是不是超車道這個觀念
就會更為清楚?

換個角度看 在平面道路 速限通常是50 但觀察許久大部分的人不會遵守
而是開快的就在內側 開慢的就在外側
此時速限就不是個重點了?

fanrien wrote:
高公局不過是用幾個時速區間的均速當作指標
你拿來說這樣是順暢?
然後呢?順水推舟說自己是處於順暢時速(反正80以上都是順暢),所以占用內線合情合理?
1. 區間誤差範圍很大
2. 那只是均速,不代表瞬時速度



現在人都喜歡用自己的意思來延伸別人的文章就是了?

真搞不懂何謂順水推舟?

我只不過是想跟那位大大說

所謂的壅塞~~都在高速行駛下是不會發生

其中一項依據就是可以看國道路況的顏色

均速80KM/h以上為順暢

卻要被你說成占用內線合情合理?

你的想像力也太豐富了




jerry_liu426 wrote:
現在人都喜歡用自己的...(恕刪)


所以您的“壅塞”跟我們討論的“堵塞”是一樣的?

這也不難看出為何有人可以將一句話兩小段,用後段句子推翻前段句子

如果後段句子可以推翻前段句子,又不知是哪個白痴多此一舉多寫那一前段句子

RYAN14875 wrote:
所以您的“壅塞”跟我...(恕刪)


那您有碰過高速行駛還"堵塞"的情況?

來個行車紀錄器吧

讓小弟我信服一下

  • 10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