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2 07:30更新>開庭完畢…對方認罪,對方竟然公然說謊指稱我在調解會要求20萬的賠償…法官有問要不要和解我開的價格對方說無法接受,對方的提出的賠償我也不能接受最後和解破裂,就等判決下來了~可是刑事附帶民事告訴不是會一起判的嗎??為什麼法官會要我民事賠償部份要再去提起自訴??
cse829 wrote:可是刑事附帶民事告訴不是會一起判的嗎??為什麼法官會要我民事賠償部份要再去提起自訴?? 刑訴488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一定要你自己主動提,口頭提也行,但他們可能會技巧性的誘導你避掉,法官不會主動提,他希望你最好不提,他可以省事。最好是你提陳述狀,書面較不容易吃掉。動作要快喔。
燕赤霞 wrote:刑訴488提起附帶民...一定要你自己主動提,口頭提也行,但他們可能會技巧性的誘導你避掉,法官不會主動提,他希望你最好不提,他可以省事。(恕刪) 來不及了,被技巧性的避掉了~難怪一直告訴我要再"自行"去提出民事告訴…而不是問我要不要當場提出附帶民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