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人要"占用"該道時自身不超車該路段也不擁塞所以只好找個藉口說自己是最高速為例外事項使用至於是不是?在沒人舉發或檢驗前是未知數可他一定要先堅持自己是不然其他狀況自我無法延伸擴張解釋等於下去會得不到最後想要的結果其心理就是過不去怕被人指責會有道德壓力問題無法享受到這不能明言的"最高定速專用道"好處因此鑽牛角將法定超車道之功無視與拋棄自創一個虛擬例外事項當自身是最高速使用之情境認為自己在使用時就絕對是"合法"但如此還是無法完全迴避道德與實際負面因素因那些都是"自認"沒有甚麼讓眾人信服客觀證據合理說法所以就先將他人都扣帽戴上"超越我就是超速"此無來由前提混淆事實中自己速度就還是個未知數將問題與重點跳過引導與避開以自己速度為準定義他人超車必為超速之神奇結論這樣一來就避開了"有人不是以最高速行駛超車道等問題"也不用解釋為何"自己就絕對是最高"等眾人懷疑拋開所有眾人道德約束與疑慮又可以合法使用該道為定速專用自以為聰明預設了很多條件當成事實說穿了就是想要但有其他問題但只要自我解釋成"沒有問題"那些現實上就都不是問題了最主要是要滿足背後不能明說之個人目的也就是認為超車道自己認為可以利用當成懶人專用的定速專用道無視所有負面有關不利個人能使用之因素這樣就可以心安理得使用了如此而為當然要為反而反
恭禧樓主還在跳針不論速度為何,後面表示要超車(二短聲喇叭或變換一次燈光),你沒有特殊原因的話就得讓想超車的人不等於必須得超速想超車的人不等於必須得超速想超車的人不等於必須得超速只要他想,他在你後面,他不必比你快,做了警示,沒有特殊理由你必須得讓(尤其你是在高速內線)這麼簡單要跳針到幾點。了解了嗎,一直都與速度無關。大家給的台階選好哪一個要下了嗎?喔,對了,我的口氣本來就沒有要你下台階的意思,最好繼續跳針下去你如果要扯逼車(記住,逼車與超車不同;超車也與超速不同),當然可以扯下去,任何時候都不該有車逼車不是?與你開時速多少在哪條線上也沒有任何關係呀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問題是他們就會說我的GPS...(恕刪) 你到底哪裡有問題重點就是每個人的時速表或gps都不同,所以法律上速限才有寬限空間與你的準不準及別人的準不準永遠都沒有關係路上的每台車的時速表誤差都不同,這就是關鍵,而不是你的有多準才是關鍵因為你的再準,也不會每個人都跟你一樣準,永遠路上的每台車都是有著不同誤差的很難理解?如果你還是認為您的gps才是神一般的神準,所以大家必須服從絕對標準那建議你後擋掛一個大大的LED顯示幕即時顯示車速,提醒一下後方來車時速表是不是該修了廣大的鄉民會感謝你的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問題是他們就會說我的GPS...(恕刪) 你要將自己錶當標準不先經過第三方客觀鑑測是怎麼有公信力?法院檢視連警方儀器都要定時鑑測還必須正常使用才足夠代表結果你用"自認"就是了是要比什麼?而其他儀器"合格"也不等於某部份功能就能為準因為原設計與功能不同檢驗之項目也不同沒有檢驗部份或精準等級不同是要自己擴大解釋甚麼項目功能也必然合格就是準確呢?也就是有人拿車上"時速錶"容許誤差值甚大之"合格"證明去徑賽當成比賽標準論定他人成績此"合格"又非他人定義之"合格"是在那張冠李戴什麼東西?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一直在這小問題打轉國道警察就已說明,內側雖是超車道,不代表可以超速逼前車,只要是未造成後方堵塞,小型車可以在最高限速內行駛在內車道就算有人不爽,認為前車一定要讓,要打電話檢舉也不會有這法條這30年來我看到的,真正後方在趕時間的,遇到以110保持在內側車道的前車不會慢下來跟在後面,中間車道有空隙早就換車道超車除非遇到剛好,中間道切不出去,甚至並排才會閃燈要超車只有想刻意找麻煩的才會糾結在後面現在狀況題來了右前方有測速或紅斑馬前車是不會加速到超速的,甚至有人會踩煞車…...........前幾則文我就已回應樓主,在法條上你是沒違規的在安全上我絕不會長時間佔內車道,因為安全問題對向車有時會衝過來,今早就有案例,還有爆胎,掉落物.....在中間道相對是較安全的,比較有閃躲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