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yearhuang wrote:
有縣市的申請移置的...(恕刪)
我去看另一樓針對警察說話的描述,看來警察要拖吊,是會問有沒有合法車庫證明的
不是合法車庫,就只能服務性的通知車主協調移車
這樣看來也沒有引用的問題
yanyu_911 wrote:
不要再打文字戰了 沒啥意思,偏見(心證)已成律法成廢物.
以下範例來談談看吧!
1.這兩張圖的門口可以停車嗎?
2.第一張圖的鐵門屋主如主張我有車要進出,驅趕合法停車的車主 那該如何?
3.當初畫停車格地方政府,為何在他人鐵門前畫上停車格?
sunyearhuang wrote:
有縣市的申請移置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