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現在很多大賣場都不會這樣做,因會有麻煩,所以大多是貼一張紙告知消費者
但可以收什麼500元的清潔管理費......但須有明顯公告
**有一些小偷被大賣場安管帶進小辦公室,如他們把門關上鎖住,是強制自由罪.
甚至什麼偷東西要罰20倍....也是不行的,曾有案例,小偷反告大賣場"恐嚇勒索"
所以一般有經驗的賣場不是直接送110,就是用"暗示"的可以罰20倍,就不送110.**
有些大賣場便衣抓到小偷,還有分紅的哦

個人感想:以前很多大賣場都會鎖車,但有很多麻煩,且會得罪客人,,現在早就是客人至上了
所以現在大多貼一張紙告知, [那家大潤發] 的安管課長還真是滿自找麻煩的

但,其實,去告了後,他可能也沒事,倒楣的可能是去"執行 "的人要倒楣...[鎖車的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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