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最多也只是執法者,也就是法律如何規定他們就如何執行,
這問題矛盾就矛盾在可以合法買賣但車輛卻不能任意變更,基於這條警察就有權開你單,
所以也希望我們這些立法者哪天可以覺醒好好修改一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開放合法改裝,既能刺激相關零配件業的發展又能提升經濟這不好嗎?
當然也希望如果真能有那麼一天相關的配套都能做好,
如改裝套件上市前都經過國家檢驗、符合台灣法律才可上市
相關的改裝廠,製造商、進口商都建檔登記
這樣讓改裝的名眾改裝好之後只要把車開到監理站辦理變更就可
不要像驗HID一樣要準備一堆相關的證明文件光想就覺得麻煩
相信很多守法的改裝族有想過要去辦理變更,但一想到要這麼多文件而因此做罷...
而改裝的朋友們也要自律,不要讓人加一直貼標籤,改裝=飆車
也很多改裝都是自己爽就好不顧其他用路人感受,所以引來民怨,就像翹管
所以就理所當然的會被取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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