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k3220 wrote:
前天去花蓮走蘇花公路...(恕刪)
因為常而易見的違規你也忽視了...
其實不管任何車輛... 鑽車行為在於交通法規都不允許的... 只是你忽略了常態違規.... 而看到了吸引目光的車輛...
如果你是常居外國來台旅遊... 那麼你的想法我很認同..
但如果你是在地台灣人... 看到這樣就發抖..... 那麼建議你別駕駛車輛... 會容易造成危險.....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skyline515 wrote:
國內的法規造成重機的尷尬,明明是兩輪交通工具,卻被歸納為汽車,又沒有與汽車相同的路權(高速公路),試想一輛兩三百公斤的兩輪交通工具,在車陣中走走停停,車輛的高溫跟重量,再加上離合器的握放,我想這些等你真正騎過重機你就可了解!
(恕刪)
請看這篇23樓...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918630&last=10099920
交通法規中對於一般行駛行為的車輛本來就沒分什麼車種....
是台灣自己對於價值觀與主觀思想與政策... 造就出四輪與二輪兩種價值差異....
而演變成現在的路權差異.... 獨立成全球唯一的車種分流制度....
至於什麼高溫.... 什麼的... 那不是理由...
車輛是自己的選擇... 且客觀可預見... 既然仍舊選擇... 就不該當成事後的理由....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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