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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的政府? 💢交通部兩度駁回「嚴重超速40公里扣牌」修法提案!

廢文
扣牌政策只有一個錯, 就是當初應該有一年是緩衝期, 可以選擇扣牌+罰款或是2倍罰款不扣牌,這些公務員很壞的, 明知會有什麼後果, 也不會去建議, 因為他們可能對18%被收回恨的很

為何不能改回來, 因為改回來之前被罰的就會去抗議要追討之前的損失
huang635555

扣牌只是剛好,連真正超速的人,不一定能抓到

2026-07-09 14:04
apqp wrote:
其實, 不超速, 沒...(恕刪)

這跟酒駕毒駕一律死刑沒下文一樣無奈
apqp wrote:
其實, 不超速, 沒...(恕刪)

我覺得只要收到罰單就扣牌....
車子沒有車牌就不能合法上路,車是人開的,車是無辜的。
首犯直接扣人6個月,累犯就先扣人6個月再銷毀。
處罰本身不應該是目的(至於政府有沒有把處罰當目的,畢竟也是很龐大國庫進帳,但一般人不會知道官員真實想法),而是為了減少違規。

不過超速40才吊扣車牌算很寬容了,限速60要達到時速100才吊扣,但這40的差距,危險性並不是按時速比例只有差60%。

所以這就要想想提案者是希望放更寬還是往上再加嚴?

就現行制度而言,若想再加嚴達到喝阻違規,已經不是縮小超速範圍可以辦到,而是要用比扣牌、吊扣駕照對違規者更具限制性的方式,國外這部份其實有很多參考性法規。

歐洲一些國家,政府對違規者的處罰並不是固定罰鍰,而是依違規者收入按比例處罰,調出該名駕駛去年的總收入資料,包括股票分紅、房產收益等,扣除基本生活費與撫養人口後,計算一天的「實際淨賺金額」。

2023有個芬蘭富商Anders Wiklöf就因為超速(速限 50 開 82 km/h),被罰14天日薪,總共罰了12.1 萬歐元(約台幣 400 萬元)。
huang635555

那些垃圾認為市區騎90剛好

2026-07-0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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