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c5688 wrote:133-bgb~ 車...(恕刪) 133-bgb的車主~住在淡水~民國76年4月1x日cxn-378的車主住東勢~民國76年12月1x日k2t-571的車主住~新店~民國77年7月2x日我還有身分證的號碼呢~~要不要公佈出來
ttc5688 wrote:133-bgb的車主~住在淡水~民國76年4月1x日cxn-378的車主住東勢~民國76年12月1x日k2t-571的車主住~新店~民國77年7月2x日我還有身分證的號碼呢~~要不要公佈出來 別啦~別趕盡殺絕...反正這也不是什麼天理不容的事情。不過假如哪天他們殺人放火的話,那可就真的要麻煩你了(這下我終於明白為什麼我朋友都喜歡用租賃牌了)
Ningizzida wrote:我覺得圖片裡面那兩台的管 又大又長 重點是很醜真的 改到最後大家都把審美觀拋在腦後了車小台 管那麼大 實在是有夠醜的 可能他們覺得這樣很趴吧...我只能說真的是觀念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