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此外 他們 還信奉一個東西::
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開輔助+霸佔內線
這不是信奉,而是政府主管機關明確公告可以以最高速行駛於內線
確定不屬違規行為
就跟你看到綠燈可以通過路口是一樣意思,完全合法
你如果不服直接找高公局理論,請他們道歉修改法規,聯絡方式如下:
承辦人:洪秀菱
電話:(02)29096141#2313
傳真:(02)29093218
email:hung0410@freeway.gov.tw
不用在這裡嘴砲,大家都不是執法者,也不是立法委員
就算你在這裡辯贏了,法規就放在那裡,你還是無法改變政府允許民眾行駛內線這個事實
如果法規確定禁止長時間行駛於內側車道,相信大多數人都會很樂意遵守這個規定,退出內線
但在法規修改之前,我認為不應該是指責那些照著法規開車的民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