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羅155 wrote:很簡單! 三個字!容...(恕刪) 容錯 是好事,但 交通錐 不是選項中外車道 有交通錐倒在那 大家閃來閃去 撞來撞去 這樣有比較安全空中有個交通錐往你前擋風玻璃飛過來 這樣有比較安全現況就是這樣緩撞車 確實減少傷亡 已證明這是好方法了
個人經驗,我的老花眼在一百公尺以上能看到緩撞車的警示施工警示是給駕駛人看得,不是給駕駛輔助系統看的今天要是駕駛睡著了,就算放滿交通錐,只要輔助系統辨識不出來,不一樣撞上去?各家車廠的輔助系統說明文件都清楚寫了免責條款,交車時還得簽認要為行車安全負責的是駕駛人不是輔助系統,要把輔助系統當自動駕駛,出事就別哀哀叫
小保羅155 wrote:為啥施工可以不擺放交...(恕刪) 他們用蠍子車的確做到了防止作業人員被撞,但是沒做到非相關人員撞蠍子車,不能因為有警示燈就能免除責任,占比多少而已。而且已經發生多起案例,真的需要檢討...而不是一昧推給駕駛,雖然最近幾起都是小白開輔助駕駛就是了...而且看新聞也沒有要駕駛全賠,也不知道在不爽什麼,是因為自己車輛報銷嗎??
前幾年ACC還不普及的時候很頻繁發生正在擺交通錐時,或是準備擺交通錐的施工人員被撞死或受重傷,當時記得有把施工車輛裝更亮的LED警示燈但還是撞,因為太亮刺眼後來減低LED警示燈亮度一樣撞,因為不夠亮,後來甚至擺交通錐時後面警車戒護照撞,連警察也有傷亡,慢慢才有媒體開始報導,國外(歐洲)有緩撞車,很多的為什麼一定有它背後的原因,新聞都已經看到煩了它就是要撞,看新聞有臉笑別人,尤其台灣人很多自己不覺得習慣差甚至到爛的人,但只要出事都影響到別人前面路標至少提醒超過3次以上了,別人都可以閃過就你沒閃過,那就乖乖認賠吧!!
benni wrote:前幾年ACC還不普及...(恕刪) 這問題就是工程單位與用路人的訴求不同到底要幫工人講話,還是幫自己用路講話正常工地有義務圍好圍滿保障路上走的不會掉進工地,不會被工地掉落物砸到而不是責任丟給用路人,自己要看,不要滑手機說真的今天建案沒圍起來,路人走路滑手機掉落工地,工地責任可大了換到國道上就變成責任在你用路人身上其實不管工程單位還是用路人當事故發生太頻繁時,就代表這種手法有問題中央本來就該研究更好的方式學對岸開發各種遠端遙控的機器應用在道路上而不是翹腳等著國際大家都怎辦,自己才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