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its0800 wrote:我騎車開車,在安全範圍之內,也是能快盡量快,超過速限40乃家常便飯,時間地點不能講。 每個人在出事之前都覺得自己是「安全範圍」就好像那些國道貼車仔 最愛追撞前車讓大家多塞3小時我以前也有個朋友是這樣我問他怎安全距離抓這麼短 他說很安全啊我煞的住啊
VQ35COREi7 wrote:所以比起聯署提升限速...(恕刪) 20年前曾向交通部反應過,回覆:大貨車、大客車、聯結車於爬坡路段......後來我開15噸大貨車,未超載的情況下,也只能爬到時速6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