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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族注意!轉彎時「路口不論有無行人」未停讓秒噴1200元

"對此,台中監理站說明,依道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行經路口未停讓可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
台中監理站在胡說八道!
他說的應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款: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條文有提到"有行人穿越時",沒有人是要停讓什麼?又違反了什麼規則?
這群混吃等死的公務員
--------------------------------更正-----------------------------
我罵錯人了!不論有無行人都該停讓是這交通部長講的,丟臉!交通規則都搞不清楚還來當交通部長,果然是混吃等死。
huang635555

老闆叫下屬胡說八道,很正常的[笑到噴淚]

2024-12-04 11:49
成成大

這些年交通部長那個懂交通?

2024-12-04 12:33
不是應先處理切西瓜、隔熱紙顯而易見的問題。
這腳痛部真的廢到笑....

沒行人過也要停,真的傻B一個....
或許政府該準備牛眼淚給駕駛人
有悟性的,感應夠的就會乖乖每個路口停車了

或許,他動不了車
這個政府最不缺的就是白癡官員~
幹脆車子跟行人的號誌完全切割分離好了~
當行人號誌亮綠燈~所有的機動車全部紅燈不准動~
大家都犧牲時間等久一點沒關係~
但要是有行人違規闖紅燈~撞死不賠~
汽車闖紅燈撞死人一率死刑~
這樣最公平~
fujinla_001

拿掉應注意而未注意與道義責任之類大賠小,車賠人的陋習,一切回歸科學就好.娘的開車誰有辦法開寫輪眼,360度無死角即時反應啊

2024-12-04 11:16
成成大

死刑別想了,沒收車輛,並終身不得買車,這比較有用!

2024-12-04 12:35
台灣地小人稠花招越來越多。行人當道,想像日本一樣?不是不行但也要大眾運輸夠給力啊
依規交岔路口十公尺內禁止臨時停車,即使無紅線亦不得臨停,並不影響警察執法效力,倘有車輛於交岔路口違停,影響交通安全,請逕行通報警察機關取締。

這就是為何臨停路口不給民眾檢舉的原因,官要你停 你不得不停
政府的德政 現在每個路口幾乎都在塞
huang635555

我家附近,過一段500公尺的路,要五分鐘以上,都在等空氣[笑到噴淚]

2024-12-04 13:24
本來就該這樣做了。

不要說什麼沒人就不用停等,沒人有可能只是眼幹,誤以為沒人,很多時候就是有人而沒看到,一條生命就白白消失了。

車子只是方便抵達目的地的工具,不是拿來超速的。

趕時間請提早出門,提早起床,別太晚睡。
mitivic

fujinla_001 你是不是想說沒有人比較大?但我看到就是:開車好棒,開車高人一等。如果每個行人都照你說的超精實走超快甚至用跑的,那你他媽不停下來看是不是就直接撞上去?急急猴吱吱

2024-12-04 12:14
陳阿瓜~

法規上還真的是行人最大 不是嗎? [笑到噴淚]

2024-12-04 13:12
jiunyiu wrote:
所以...........(恕刪)


想法方向是對的,只是感覺有些矯枉過正了一些...未來加強取締的話,估計每條路口都會塞爆了...
壓力鍋

我倒想看看到時要依什麼法條取締,小的前面有提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款是在"有行人穿越時",除非修法改掉。

2024-12-04 13:52
為啥不是加重撞到人的罰則跟刑責啊?
陳阿瓜~

部長:「萬一你家人哪天撞到人怎麼辦???」這個概念嗎[嚇到吃手手]

2024-12-04 13:25
huang635555

停了再開能保證不被撞嗎?[笑到噴淚]

2024-12-04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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