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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假車牌提案修法罰則要一年被查獲兩次以上才成立?

完全沒起到殺雞儆猴作用...
這種這麼嚴重的違規違法抓一次就要讓他死
路上一堆假車牌狗在橫行抓不到只會裝死
科技智障執法在那邊拼命裝
鬼島弱智日常.....
Perivolas
Perivolas 樓主

重複留言的話,要不要?

2024-10-11 18:06
眼觀耳聽

歪桑 裝個假牌作奸犯科躲避交通罰則,第一次被抓已經不知道幹了多少好事,這樣罰3萬是很嚴重嗎[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4-10-11 20:33
第一次抓到假車牌 就要扣牌 壓車 重罰了
還兩次?

立法委員 真的是廢
眼觀耳聽

裝個假牌作奸犯科躲避交通罰則,第一次被抓已經不知道幹了多少好事,這樣罰3萬是很嚴重嗎[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4-10-11 20:34
ccs911

SupremeLord 哈 笑死人了執政的垃圾廢物才拿藍白當藉口

2024-10-12 7:07
advantage wrote:
一年用一次假車牌是OK的。

這些立法委員真爛!


可不是一年用一次沒事,這是算有抓到,沒抓到可以一直用!

抓到一次才要小心!
眼觀耳聽

正解,要努力保持不要發生第一次

2024-10-11 20:34
居然是這樣 要兩次很明擺著給人
抓到應該直接判刑才對,偽造特種文書怎麼還有醜一這種事情???
assunny

文章討論的是交通違規,跟刑罰無關啦,偽造特種文書罪第一次就會判刑(很輕,因為法定刑最重也才1年,所以大都是判拘役也就是最多59天)+沒收偽造車牌

2024-10-12 8:17
想知道那執政的對假車牌做了甚麼?
現在的法律不能抓?不能罰嗎?
台灣為什麼成為詐騙天堂?當然有原因的
提案是對現行罰則的加重
批評提案立委??提案政黨??罰的不夠重沒問題

請用同樣邏輯檢討,沒提案的黨就應該直接罷免掉

而且一行為不二罰,跟酒駕一樣。如果刑事偽造特種文書判有罪,行政上是不能處以罰緩的,訂再多都沒差
眼觀耳聽

都已經是修訂了還修成這種內容是很棒棒囉[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4-10-11 20:36
ccs911

所以裝死領乾薪的很棒棒囉?

2024-10-12 7:17
............
感覺法律都在保護那些壞人
我的報廢車牌被人拿去用
罰也是罰我
還5400.....
然後還放那個人走
只扣車牌
甚至連車子都不用扣
Perivolas wrote:
轉載自news.cts...(恕刪)


不痛不癢~

但願意改變 還是給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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