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216l426 wrote:
對於超速偶個人覺得,常理大數通常大家都開70速度,偏偏設定速限50,那就是陷阱入人於罪,與所謂的安不安全無關,或許他可以辯駁説慢總是安全點,那禁止機動車上路是最有實質效果的,所以超速是違法沒錯,但很多人大家都違法了,那就要檢討這個法這個速限是不是有問題了。
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吧,美國、日本的法定速限跟實際道路駕駛速度落差也很大,+20公里可能才是常態,那會常聽到說去日本自駕的路權仔說:「鬼島(日本)爛速限領先全球」嗎?因為他們各種取締超速的作為很少嘛,路權仔很稱讚說這樣很好開、很好騎,反正飆車幾乎都不用擔心被取締。這個規定有沒有問題嘛,還是要看有沒有吃到紅單、計點、扣牌、吊照,像是部份違停被民眾檢舉原本要罰款、計點,現在幾乎都不受理了,原本惡法突然變成變成是個好規定,有需要再拿出來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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