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幼兒園跟小學上、下學,只要不是明顯妨礙到別人或只是短時間停留,大家都能體諒,但能被其他用路人檢舉或被警察開單,可能不是簡單的"只停一下下"。沒有人是聖人,違規就是違規,碰上了就摸摸鼻子認囉!!不然每個人都有自己認為理所當然可以"例外"的苦衷。
法客 wrote: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各地區的停管處坐在辦公室吹冷氣就自己腦補開始畫紅黃線把所有主要道路都塗滿了根本就是製造違規陷阱讓人民互相撕裂!😑🙄所以根本上就是要檢討畫線的合理性還有民眾檢舉的適法性! 美國很多大城市對於路邊停車限制管理有分幾種如No stopping 禁止臨時停車 = 車輛不可靜止在路邊No standing 禁止臨時停靠 = , 車輛可以停下來上下乘客, 不可以上下貨物, 但不可以靜止等候No parking 禁止停車 = 車輛可以停下來 上下乘客, 上下貨物, 但不可以靜止等候相對台灣只有 滿滿的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 及少少的禁止停車但可以臨時停車的黃線一個很廣泛的定義等於滿滿畫滿紅線的巷道內通通不可以上下乘客, 上下貨物, 自然也不能靜止等候那人站在滿滿紅線的道路上要去哪裡上下車? 貨物要去哪裡上下車? 去找那少得可憐的黃線?可以說, 現在的檢舉亂象, 源自於法規的不合理性
我覺得...停車問題屬於藉口、貪圖方便耶...小孩沒辦法走遠?那就用推車囉不能以接送小孩為藉口違規吧?教育機構附近都是紅/黃線就是避免被停車導致發生危險(視線死角等)所以就算接送小孩,還是得照規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