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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媽媽好可憐,停車一直被檢舉。

民眾能拍照錄影檢舉的只有這些, 其他只能報警來開罰單
能停到警察來代表你不是臨停, 是停太久了



圖片來源https://am.u-car.com.tw/am/article/70372
*采昕* wrote:
學校應該要開放家長去校內停車場接送小孩。


我兒子以前讀的幼稚園
警衛真的會指揮家長開進去幼稚園接小孩
認真回答你~現在紅、黃線臨停及停車已無法檢舉了,記得感謝陳歐珀委員
學校沒有規劃好接送區,政府對託嬰、幼稚園核准設立沒有考慮嚴謹一點!
我有時候去接我女兒下班,守衛說下雨天可以開進去地下室接送(上車),多貼心!
一般幼兒園跟小學上、下學,只要不是明顯妨礙到別人或只是短時間停留,大家都能體諒,但能被其他用路人檢舉或被警察開單,可能不是簡單的"只停一下下"。沒有人是聖人,違規就是違規,碰上了就摸摸鼻子認囉!!
不然每個人都有自己認為理所當然可以"例外"的苦衷。
不是生的問題~是不要在都市生
結論停遠一點,不然懶得走換學校
法客 wrote: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各地區的停管處
坐在辦公室吹冷氣就自己腦補開始畫紅黃線
把所有主要道路都塗滿了
根本就是製造違規陷阱讓人民互相撕裂!😑🙄
所以根本上就是要檢討畫線的合理性
還有民眾檢舉的適法性!




美國很多大城市對於路邊停車限制管理有分幾種




No stopping 禁止臨時停車 = 車輛不可靜止在路邊
No standing 禁止臨時停靠 = , 車輛可以停下來上下乘客, 不可以上下貨物, 但不可以靜止等候
No parking 禁止停車 = 車輛可以停下來 上下乘客, 上下貨物, 但不可以靜止等候

相對台灣只有 滿滿的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 及少少的禁止停車但可以臨時停車的黃線

一個很廣泛的定義等於滿滿畫滿紅線的巷道內通通不可以上下乘客, 上下貨物, 自然也不能靜止等候
那人站在滿滿紅線的道路上要去哪裡上下車? 貨物要去哪裡上下車? 去找那少得可憐的黃線?

可以說, 現在的檢舉亂象, 源自於法規的不合理性
我覺得...停車問題屬於藉口、貪圖方便耶...
小孩沒辦法走遠?那就用推車囉
不能以接送小孩為藉口違規吧?
教育機構附近都是紅/黃線就是避免被停車導致發生危險(視線死角等)
所以就算接送小孩,還是得照規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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