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被逼30公里,你太沒警覺啦,我車上有備用16G SD卡,停車更換保留證據,收到罰單去申訴,附上備份影片,順便看看影片有沒有檢舉他的可能性!2. 連續跟我太近,我出來玩 又不趕時間,前方馬路比較寬、或中心為虛線(可超車),我打右方向燈 慢慢減速,他不走就要小心,準備好110。
灰車說我也要從壽豐到光復就被人說被跟車30公里...每次走花東180公里跟車30公里很正常,從海洋公園跟到北回歸線60公里都跟過,應該是說被一群假日車手擋過,走同一條路就叫被逼車,那我從近蘇花改到台東之間也常常在逼車
看完影片兩台車競速就這樣,這樣飆真的蠻危險的,為什麼說飆…連打方向燈跟判別紅燈的反應時間都沒了,不是飆?車主說是為了家人好,車子翻過去就知道好不好了,真的為了家人就是減速或報警,怎麼是一起飆起來…跟紅燈隔壁車子動一下,你就闖紅燈衝出去,開罰單時跟警察說是隔壁那台車害的概念一樣,只能說後車不講武德檢舉這樣
rockliang wrote:為閃逼車變換車道閃躲 反遭檢舉挨罰6600元花蓮有一名李姓駕駛,上個月3日行經台9線,卻被一台深灰色轎車,沿路逼車,他顧慮到車上還載著妻兒跟岳父岳母,就怕發生追撞,於是多次變換車道,想讓對方先通過,但對方卻一路緊跟在後,從壽豐、鳳林、再跟到光復鄉,尾隨三十多公里才罷休。更離譜的是,一個月後,李先生卻陸續接到檢舉罰單,原來後方駕駛用逼車的方式,迫使他不斷變換車道,再用影片向警方檢舉,未打方向燈。,李先生無法接受,直說這根本是惡人先告狀。News有病的檢舉垃圾人真多啊!爛透了!別再自稱正義磨人! 逼車就直接報警囉還客氣啥
我猜 猜的 有可能是一開始沒打方向燈切換到後車車主的線道 也就是有可能剪到他的線 讓後車新生不悅 也想應該是沒打方向燈的習慣 開始錄影📹 前者可以應該是讓道或停下報警而不是新聞寫的……..抽菸🚬吧?!不知道這推測….純屬個人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