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樓主的話一半同意一半不同意,同意是政府的確應該在機車停車需求熱區設置適量的機車停車格,中南部怎樣我不知道,但我家附近(台北市)反而是原來的汽車停車格被註銷,全部變成機車格!不同意的點是不好停不能當作違規的理由,再讓步一點,要當理由也可以,但是不要出來大聲啷郎給大家知道:我就是要違停!! 因為我找不到車位!!就自己找個不會妨害他人的地方違停,被檢舉了就乖乖繳罰單就好了~~我不是正義魔人,只是我自己沒有臉違停了還抱怨別人檢舉我。
開這樓的目的是??偶爾貪方便違規一下大家都會幹的事,不用特別說吧雖小被抓到就自己摸摸鼻子認了一直以來不都這樣??沒停車場?你可以自己買地或蓋停車塔造福社會大眾XD怪政府?怪交通部交通局?如果鬧區沒有公家地可用...公務員何德何能?硬要問就是你可以停遠一點的地方換搭公車結案
樓主邏輯真的廢到笑明明方法一堆就是要選擇違規,腦迴路不知道有什麼問題,國民素質堪慮。全世界就你有需求?違規停車已經算是嚴重擾民的項目,還能理直氣壯。違規停車我從不幹,因為我怕我的愛車受傷。寧願走遠一點也不要有任何風險,騎機車找安全停車位走超過一公里都是家常便飯。人行道騎樓違停我看一次檢舉一次。
停在你認為相對安全不會妨礙交通擋到行人引起檢舉魔人注意的地方我不是100分正義魔人偶而想貪圖方便時會多花幾分鐘尋找相對好的停車處,主動降低風險你想要連這點時間都省,直接插騎樓插門口那就坦然面對可能造成的結果
台中市區現在人擠人,找停車位難度提高許多但要找還是找的到,google一下就有,基本上要走10分鐘內都可以接受個人只有大半夜才會停紅線,凌晨1:00~3:00之類的,而且是快速吃完消夜就閃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要違停求方便,被開單就當繳停車費,不要機機歪歪被拖吊就代表你停太久+尖峰停,那時間可以避就避吧
maya95 wrote:這裡一樣沒停車位 旁邊是飯店及新開的全聯騎樓禁停, 狹窄的人行道當然也不能停.新開全聯沒半個停車位, 沒開前巷內停車位就已經是隨時全滿. 讚吧.走路, 騎自行車. 不過連自行車都沒得停 全聯不自設停車位,那就不要去買,全聯自然就會去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