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騎機車 紅燈左轉被檢舉罰了1200...還有一次我停紅燈 超線,被罰了600....真的好不爽, 好想再機車後面裝個攝影機,抓出那個人 潑屎潑糞把他打一頓.後來想一想, 還是算了, 法規在那邊,是我自己沒注意沒有小心.是我有錯. 我錯在被抓到!!是我有錯. 我錯在被抓到!!所以, 我之後想違法都是想清楚了我就是要這樣幹, 被抓到我認了 坦然接受.從此之後,我都很小心的注意後面. 能抓到我算你有本事.
tolokomo wrote:以前我騎機車 紅燈左...(恕刪) 你這算還好,我遇到從頭拍到尾,全都是未打方向燈,總共四張吧?印象中從士林中正路、至善路、自強隧道,到最後出隧道的北安路,四張。從此之後我只要想變換車道先打方向燈,再來確認車況怎樣.....從那之後過好幾年也沒收到半張違規....
因為違停/未打方向燈 造成的車禍,google 一下應該可以找到很多。受害者的親人,應該都是非常傷心的...多一點點注意,多走一點點路,遵守交通法規,讓社會更好。建議政府將罰金的 100% 用來當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