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重機超速 自己去撞車 還可以說路權是他的
撞死了 一了百了 煎熬的是汽車
沒撞死 還可以領賠償錢 真爽
這回好了
把人撞死了
就算路權是你的 你還是得賠
死人一了百了 你慢慢打官司吧
看到換超速重機慢慢煎熬官司過程 賠錢 可能還有刑責
就是爽啊~
我來檢討兩隻猴子
被撞猴:
1.有待轉區卻不願意多花幾分鐘去待轉區等,這是最安全的方式卻不願意做.
2.如果不願意待轉,應該事先就要切到內線,而不是在外線鬼切轉彎.
3.被撞猴選擇在外線等轉彎,其實他也不是沒看就亂切,他也等了好一陣子,只能說他判斷錯誤而被撞.
撞人猴:
1.一般道路飆這麼快就已經超速違規了.
2.到路口前沒減速,也不應該.
3.騎這麼快,就更要注意遠方狀況,提早反應,看到有遠處猴子要切,早就開減速了.
4.如果速度快到突發狀況下都沒辦法煞停,那麼真的嚴重超速,早晚會出事.
不要再他x的跟我說超速沒什麼,這跟酒駕殺人其實沒有多大的差別
嚴重超速就是他x的危險駕駛
嚴重超速就是他x的危險駕駛
嚴重超速就是他x的危險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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