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車全責。細數一下後車違反了哪些:1. 路口不得超車2. 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3. 同向同車道,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4. 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逆向)前車雖未打方向燈可能有部分責任,但從影片開始到撞擊之間隔才兩秒;扣掉反應時間 1.6 秒,剩餘 0.4 秒也不足以讓後車停下來。因此,縱使前車打方向燈也難以阻卻事故發生。==補充,樓主有在某樓回文他不是後車~~
bradia wrote:大家好像都認定超車為...(恕刪) 1. 交叉路口禁止超車2. 對向有來車交會禁止超車誰跟你說不是雙黃線就可以超車??!!怪不得路上一堆三寶...另外肇事車輛已經跨越行車分向線所以和前車並非"前後車關係"是超車和被超車的關係車禍的主因是交叉路口違規超車碰撞前方左轉車輛後車基本應該是全責但是因為前車沒有打方向燈如果前車有打方向燈是否可以避免車禍為肇責判定關鍵但依這個車速打不打方向燈可能沒有差異前車要拚無肇責可能要上法院了
nlkyoko wrote:這樣是怎麼分判賠比例?對方的保險業務員打給我,但我沒接到 為什麼我總覺得這樣寫對你很不利…對方的逆向超車跑到哪裡去了?明明逆向超車才應該是最重要的肇因,但現在竟然沒寫…然後還把你寫成這樣,第一條那個應該是作用於對向來車才會寫上,但現在卻是直接寫在你身上,而且還咬死『未注意』,反倒是他只寫了『未充份注意』,而未打方向燈這點的確是你的錯誤,但因為你那時已靠左,若不是他逆向超車,這也就只是小錯誤。但書面上這樣記錄後,我相信你的肇責應該會被放大許多,所以,我真的覺得…警察是對方的靠山?
nlkyoko wrote:最後初判表出來了,我...(恕刪) 明明有影片,初判表還這樣寫真的是...初判表這樣寫對樓主很不利,申請3000元鑑定或是調解吧因為只有初判表對方保險也只會一直拿這個來跟你談的,雖然只是參考用內高這條路經過都要很小心因為沒號誌,很多人都騎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