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海成花 wrote:
在車庫法之前日本也做了駐車場法,
當時這個有效促使民間資源投入停車場業。
而我們台灣以前反而可以因為可以蓋好蓋滿不用分配車位,
導致一大堆5層樓以下的公寓。
自己可以觀察以前公園是不是沒有規劃車位配比。
我們目前有本錢去學別人的車庫法?
而且別人也有KCar!
Kcar 很多地方是不用車位證明的。
有阿,被抓包後不了了之
獎勵容積拿去了不開放之前上新聞後不是不了了之
該開放的公共空間、停車場容積被建商拿走了錢進口袋了
那些應該吐出來的空間一樣是被封起來的不是?
上新聞還找各種理由什麼車道只有一個居民安全有疑慮不開放
不然就是綠化空間民眾過去派保全盯
之前不是推什麼法,後來跑出來OO無罪
不少新聞跑出來什麼車輛久了機件故障撞一堆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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