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不在禮讓,而是和以前比起來方法要調整一下了。
不管是現在還是以前,我一向都會禮讓行人。
雖然很討厭看到動不動就日本怎樣美國怎樣的,
但老實說我自己住過日本,常在當行人也自駕過,大家講日本怎樣我都明白。
如開樓所言,我主要是看到最近幾個被罰的案例,有點感嘆,
不是不想讓,而是讓得還不夠"標準",這是程度問題,沒說對或不對。
也不是做不到,如大家所言,反正學美國日本嘛,不管有沒有看到人都先停下來,
等個幾秒,確認沒人要過再繼續開。
講起來就是這樣,沒錯吧?還得確認站在路旁斑馬線二端的人只是站著沒有要過,
或所有視線死角不會有人突然跑出來。
要保證不被檢舉,不是說該做的不能做,只是要做的變多一些而已,
當你不是不想讓只是不小心漏掉一個步驟,就可能準備收罰單,現在行人最大。
自己還得注意不被後車追撞(因為後車可能沒預料到為何明明沒人你卻慢下來還停住),
以及忍受被沒看到這些討論串的人按喇叭。
當然,其實我是贊成行人最大,這無妨,因為車子撞到行人嚴重的是行人不是車子。
如此而已,發表一下自己的想法,你也可以發表自己的想法,
但對錯不是你說了算。
酷里斯帝 wrote:
如開樓所言,我主要是看到最近幾個被罰的案例,有點感嘆,
不是不想讓,而是讓得還不夠"標準",這是程度問題,沒說對或不對。
酷里斯帝 wrote:
如此而已,發表一下自己的想法,你也可以發表自己的想法,
但對錯不是你說了算。
"覺得不夠標準~~"
"沒說對或不對~~"
"對錯不是別人說了算~~
同時講這些會不會太噁心了點?
而且既然自己說自己在日本住過知道有這些規定還下這種標題
真的除了噁心實在沒其它形容詞
難道你在日本自駕經過無號誌斑馬線都會喊有沒有人要過馬路嗎?
不可能嘛~
所以下這種標題就是別有用心, 其心可議
想要說是你說了才算數就直說好了
有道德的人支持禮讓行人但不會到處說自己會禮讓行人
因為不需要強調, 會不會, 有沒有在禮讓自己心裡明白就好, 老天爺都看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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