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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全國警5月大執法警政署親揭「取締認定標準」

看留言串就知道台灣素質有多低 可怕 = =
jovi2018 wrote:
好像看過一些影片,影...(恕刪)


我就看過網路上的資料....行人走過後汽車通行不足三公尺...

有的認為不違法.....有的卻認為違法......

而且都還不是網友自己解讀....是官方出來講..........

這是要人民怎麼辦?!
hpvs19

換做你是路人,你應該也不會希望汽車機車"貼著"你駛過吧! 基本公約就是"保持安全距離"

2023-05-04 23:08
北極光熊

有篇是汽車禮讓行人後右轉,員警追上開單。後續新竹警局說明,汽車已明顯禮讓行人了,員警需要再教育。

2023-05-05 11:52
一樓店家、攤商、公司行號,占用騎樓、人行道、路肩、甚至機慢車道的諸多路霸行為,可以一併大執法嗎?
華客向左,台客向右。
修改道路號誌設定才是比較有效率的方式
改為行人專用號誌不要跟車流同時行進
行人號誌綠燈時所有車子停止
當行人號誌紅燈時車子才通行
這樣才能徹底避免這個問題發生
練笑話是一種藝術 wrote:
專用時向燈號用了, 怎麼罰你錢?
這政策本來就是要把政府給你的六千元討回來用的..
" 行人地獄" , 這梗鋪這麼久了..
真面目終於出現了

大大果然是專業的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不要跟行人共用秒數我覺得對用路人或行人都好
但不懂為什麼不改,然後常發生行人被撞的事故
再來說要加強取締,警察也不是可以24小時都在路口站崗
風頭過了,大家還是我行我素
hch2006

你可以先跟里長說, 請他找交通局會勘改善, 先從自家附近改善看看, 不然全市要花那麼多錢, 市長做你這案就飽了

2023-05-05 9:01
chuleei wrote:
擺脫「行人地獄」惡名...(恕刪)

那個取締標準等於脫褲子放屁,
還是由警察認定,
一樣衍生問題
既然有小綠人,
為何不改成有專屬時差號誌,
行人走行人的,
汽機車走汽機車的,
表示是為了罰單而不是真心改善交通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用車道寬來規範,倒是明白易懂,比起什麼幾條斑馬線、幾公尺來得清楚
汽車行人是一體兩面,彼此互敬

綠燈亮一群人走上斑馬線,此時有四台車依序停在班馬線前待轉

當這群人已過此面路口至路中,此時又來了一個人輕鬆"漫步"在斑馬線

結果變成七台車在等他一個人

先生/小姐
請轉頭看看旁邊等待的汽車機車,你(妳)能走快一點嗎?



全國警5月大執法
能否將行人通過路口低頭滑手機也列入取締項目呢
bradia wrote:
用車道寬來規範


這個車道非常寬


chuleei
chuleei 樓主

沒意外是因為不足6公尺沒辦法畫成兩條車道XD

2023-05-05 17:18
hpvs19

這條路夠寬! 因為這條路尖峰時間"非常的"擠,若畫成雙車道勢必變成汽車並肩行駛,絕對壓縮到機車的動線空間,我覺得這樣很好。 因為若汽車硬是擠要並肩行駛,那就等著被檢舉吧

2023-05-06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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