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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台68汽車與重機衝撞,案件最完整分析!

那個超安全的白色安全帽到底是什麼品牌?什麼型號?
謝謝
我真心奉勸大家在這裡說說笑笑講完幹話就算了,千萬別學影片中四輪車主這樣搞法,光這影片送到法院去四輪車主沒跪著求和解就偷笑了!
toocck

要先證明是故意撞的,光那麼多機會撞,卻沒撞就可以證明是意外,雙方碰撞要比車頭的,甚至白車的影片中是機車撞汽車的,我覺得兩車競速,雙方都是公共危險

2023-03-20 21:29
lupo8568 wrote:
這案件炒得沸沸揚揚這...(恕刪)


原來手抖導致方向盤轉了一下
致使車輛偏移叫做故意撞擊機車?
機車不違規會撞到?
不該用信賴保護原則嗎?
這算是自由心證嗎?
不然如何得知汽車駕駛故意?
不是無罪推定原則?原則在哪?
derhundkampfer

片子一開始就宣告重機無罪推定的話 還可以當娛樂片看

2023-03-21 9:43
lupo8568 wrote:
這案件炒得沸沸揚揚這...(恕刪)

好吧,各打五十大板!
四輪的恐怕要對疑似故意撞倒紅牌這指控,好好找一個說詞,二輪的硬切內側護欄超車也得好好辯哦!
一個討皮痛
一個想花錢
就那麼簡單,出來混早晚要還的,至於這分析就是帶風向而已,別的帶風向也是有的,自行判斷,自嗨也是你爽就好了
derhundkampfer

以運動學的分析可以先假設重機是一個質點 點過車就過

2023-03-21 9:55
用剪輯過的影片帶風向,特別是串流平台,用假造的影片吸引收視,這年代只能靠自己的判斷力了
derhundkampfer

顯然選戰宣傳的手法已經在台灣各層次事件找到應用

2023-03-21 9:57
方偉 wrote:
誰說可以同車道超車的,麻煩請公布自己車號,我遇到就同車道超你車,撞我你要負肇責。


法規沒有明文禁止同車道超車。但前提是,超車時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五條規定: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像這次重機明顯沒有足夠安全間隔就鑽過去,自然是違規,除了找死,也不可能零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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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奇~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軌制規則, 第20條第1項「第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2023-03-21 0:11
這也叫中立評論?
笑翻
Kimi0924

請問,網紅跟記者相比,素質如何?

2023-03-21 9:25
derhundkampfer

這要網紅跟記者都去參加泳裝走秀 比完才知道誰沒穿褲子

2023-03-21 9:41
機車很明顯在並排擋道,有開車經驗都知道,最討厭這種,BMW為民除害,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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