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寺 風 wrote:
1.我已經多次澄清我沒有罵人,確實是您亂罵人,亂告人。
請問一下,您告我之後,案子經層層審理,最後到達新北地檢署,業經檢察官開庭審理,還我清白,
也證明您確實是在亂告人,浪費司法資源。
您有沒有收到新北地檢的不起訴處分書?沒有的話,我請新北地檢再寄一次給您。
什麼叫做不起訴處分書?就是說明我根本就沒有罵您,因此檢察官不會對我起訴。
如果我真的有罵您的話,我就會被檢察官給起訴,檢察官就會向法院申請簡易判決。
2.別再炫耀您過去告過5個人,真的有罪定讞的只有1人,其他4個人都不起訴,對吧?
為什麼我會知道?因為網路上都查的到。
我沒有說我是公務員比較懂法,難不成號稱成大碩士高學歷的您比大家更懂得法律?
是不是笑話?我們嘉義地檢署見。
最後,為了不浪費網路資源,有最新進度再更新。
這位罵我的網友,在這邊寫的很多東西都不是事實,什麼我罵人還敢提告。
可能他沒有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吧,還以為他告我公然侮辱的案子還在審理中。
1 澄清個啥啦? 先罵人還敢提告的是你這浪費司法資源的喀
檢察事務官早就跟我說了! 這種事都以不起訴處分因為不想管這種鳥事!
不是不起訴就代表你沒罵人
人在做天在看! 當你罵法盲 說不要對號入座時!
不是說我 我一年內被車撞死!
是說我 你一年內被車撞死!
敢來發誓嗎? 笑你不敢!
2 連自己在員林開庭說的屁話都不敢認啊!
請你自律,不是你學歷差念爛學校,就能在網路上亂罵人,懂嗎?
希望藉由本次訴訟,能讓你有所覺悟,有所改進。
仗著書比別人少唸一堆就可以為所欲為在網路上亂罵人,甚至告人,實在不妥,唉。
你是不是先罵人我已經寫在52樓了! 是不是事實不是你說了算!
甚麼是事實? 底下這照片對照你這個開版標題就是事實

嘉義地檢署再開庭一次最好!
讓你多花一次時間金錢就是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