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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被休旅車擦撞,休旅車直接駛離,處理過程學到一定要報案

這篇真有趣。
自己要上來跟每個回文的人戰,又說別人是酸酸, 不合你的意就是酸酸,要你快點報警驗傷就是好朋友,那你應該發在臉書或IG取暖啊。

再來,你看行車記錄器的時間, 明明就是上午十點多, 你自己說晚上去驗傷, 試問一下, 這麼長時間後去驗傷,你如何舉證是對方照成的? 且還說如果對方不認,你有辦法使對方罪加一等,你這是什麼心態? 要對方賠錢嗎? 你到底是有受傷還是去驗傷要幹嘛你自己知道, 如果真的有損毀,跟受傷,當下就應該報警留在原地等警察, 而不是什麼一個小時後覺的怪怪的,家人提醒下晚上去驗傷, 是越想越不甘心? 還是真的讓傷到不能工作? 你別以為有這驗傷單就無敵,真的對方要證人不是不可能,你當天早上出車禍後到驗傷期間, 有沒有證人幫你作證你真的左手受傷不能工作,或行對不便? 因為你的驗傷上面寫說要建議修養一週, 對方可以要求你工作地點的同事做證,看你是不是真的有出現你驗傷單上的傷勢不能工作, 還是你的驗傷單是有問題的? 別搞不好最後有事的是你自己,因為你自己的影片就可以當證明,你的碰撞是否跟你的傷勢成正比, 我要是汽車駕駛,我也可以訴求你的傷無法證明跟我有直接關係。
ek500
ek500 樓主

我沒有作假,提出的證據,另一方有疑問,我會配合調查。

2023-02-04 11:58
ek500
ek500 樓主

我是說,對方如果說謊做假的話,我會舉證讓他罪加一等。

2023-02-04 12:06
畫面才沒有照到「車頭」,只照到你的車身上緣的三角定位燈,
別再說你那個叫車頭來誤導相對位置。
鏡頭雖是在右側,但距離車身中心並沒有很遠,幾乎可以視為你的車所在位置
鏡頭中心位置是不會騙人的。藍色線是你車輪中心線,紅色是鏡頭中心



廣角鏡照出的那一小小片的三角定位燈,不是你的車頭,中心車殼延伸下你的整車都會在白線右側





不然,我們先從撞擊點來看看
此時你的車與該車後照鏡撞擊到了,汽車車輪位置是斑馬線第二條中間
對方車後照鏡收折,那個高度位置也絕對是你的後照鏡沒錯吧




那回頭看前面,你說你全程在線內?? 真在線內那個空間根本容不下你,
同樣位置在經過時早就該撞到了,你只有在藍色位置,才能閃過汽車的後照鏡
這也是你真實路徑


也就是說,你在經過他時,是在路肩 腳踏車後方,起步為了超腳踏車才切進來,撞到。
就是這麼簡單
ek500
ek500 樓主

這.... 只能給一分了,因為有讓我很開心想笑,還是有幫忙啦。

2023-02-04 13:39
ek500
ek500 樓主

看你那麼認真,再給你一點提示啦!要先抓出鏡頭的中軸線,然後再做影像變形後的投射線。鏡頭的方向有稍微向下,還有逆時鐘偏轉。所以紅線的角度也不對,要逆時鐘轉一點。

2023-02-04 13:47
ek500 wrote:
折起來的後照鏡,是一個很堅固的物體。我是被撞到左上臂,所以左上臂有黑青。左肩的傷,是因為左臂被強力向前拉,然後扭傷。


你的傷是左上肩

如果像你說的左臂被強力向前拉,然後扭傷

你的車為什麼當下沒有很明顯的偏移??

因為這個撞擊力道要很大才有可能

而且你時差一個小時

你問醫生看看

這東西會撞到當下沒感覺

一個小時後才扭傷嗎??
rickchiu

我當然不是說斑馬線那邊是路肩,若把線往後延伸,腳踏車車主依樣跟你行駛在慢車道汽車右側,但是你被撞到,腳踏車車主卻還離個幾十公分,是為何?

2023-02-04 16:06
ek500
ek500 樓主

運氣好吧!

2023-02-04 17:53
ek500 wrote:

ek500
樓主
影片可以看到,撞到我的手車子有偏移。
2023-02-04 11:50

ek500
樓主
撞到當時就有感覺
2023-02-04 11:51

ek500
樓主
越來越痛,晚上幾乎肩膀痛到沒辦法動


影片整個感覺就是一直動..-0-

沒錯..有你說的動一下的感覺..

旦你的傷

太不真實了

真的

時間差是個問題

在來是影片的感覺那力道也不可能造成你說的傷

我指的是感覺..

畢竟時間差你就很難解釋



也許這不準..旦我常打籃球

撞來撞去是常有的事

人被撞飛都不見的會有你說的扭傷情況了

像你自己說的..你手晚上幾乎完全沒辦法動了

那撞到的當下你絕不可能沒感覺也沒受傷

加上手大多都是可以動的..撞到的當下會動..

他不會百分百的吸收衝擊力道

除非是直接撞上你的肩膀

旦你自己說的..你撞的點不是肩膀

因為你自稱的撞擊點和你受的傷的點不同位置

那你的撞擊點要多大力才能讓你的受傷點傷成那樣

你有想過嗎?
ek500
ek500 樓主

天氣冷,我個人年紀大,又比較少運動,筋骨比較硬,蠻容易拉傷的。上次,打掃一下樓梯,腰就拉傷了。[大哭]

2023-02-04 12:35
ek500
ek500 樓主

去打個籃球,我第二天就爬不起來了。

2023-02-04 12:36
ek500 wrote:

ek500
樓主
天氣冷,我個人年紀大,又比較少運動,筋骨比較硬,蠻容易拉傷的。上次,打掃一下樓梯,腰就拉傷了。
2023-02-04 12:35

ek500
樓主
去打個籃球,我第二天就爬不起來了。



天氣冷,我個人年紀大,筋骨比較硬,蠻容易拉傷的。

所以你怎麼證明你的傷是被車撞出來的

而不是你自己事後受的傷??

畢竟你打掃一下樓梯,腰就拉傷了。
ek500
ek500 樓主

左上臂的黑青(鈍挫傷)一定是啦!其實,這個就能構成肇逃了。

2023-02-04 13:41
ek500 wrote:
ek500
樓主
左上臂的黑青(鈍挫傷)一定是啦!其實,這個就能構成肇逃了。


先不談車禍真假

你能證明你的傷是車禍造成的嗎??



一般的撞擊要到黑青

那力道一定很大

旦你的影片沒有這感覺

你說有撞到這點有爭議

旦你的傷

不管是時間點和你受傷的點

怎麼看都感覺和對方無關

所以你要怎麼證明??
ek500
ek500 樓主

反正我只知道在檢察官哪裡不要講假的,不然被抓包會比較嚴重。

2023-02-04 14:31
ek500
ek500 樓主

我就實話實說,告不成就算了。

2023-02-04 14:31
肇事逃逸的要件是:

將「肇事」之要件修正為「發生交通事故」,且縱使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其逃逸者,亦予以處罰,課以交通事故當事人應停留在現場,向傷者或警察等有關機關表明身分,並視現場情形通知警察機關處理、協助傷者就醫、對事故現場為必要之處置等責任,以免發生二次事故,確保公眾交通安全及人身保障,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110.5.28總統公布修正刑法第185-4條條文)

樓主不論是否有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之交通事故,且此一交通事故直接導致樓主受傷而有救助之必要。以樓主能自行離開現場,且間隔相當時間後才"發覺"自己有受傷的事實來看,樓主當時並無"需救助以免二次事故發生"的狀況,且該其他車輛顯然在事故當下如同樓主"無發覺有人受傷",因此似乎並不該當刑法第185條之的構成要件。

至於樓主是不是騎在路肩或分隔車道線與路肩的白線上,個人認為並不是重點,如果真要論碰撞發生的責任,以後車超越前車的經過來看,後車肇責或許大些。
rickchiu

所以樓主已經驗傷了,然後準備提告?還是提告了? 記得把結果讓大家參考下。我若是汽車車主一定主張是正常行駛,然後摩托車突然左傾,才導致擦撞。

2023-02-04 16:08
ek500
ek500 樓主

感謝持續關注,明天約做筆錄,有進度會再更新

2023-02-0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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