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煞不住,就上去了,,雙方受傷都由強制險來處理,,兩周後對方上調解委員會時,,我是主張我機車維修費用能對方出,,但對方直接說直行車路權是比較大沒有錯,,可是是你撞我的耶!!連一句道歉都沒有,主張雙方各自負擔,,
但因當初有我父親在場,我父親一口就答應,好就這樣辦~~
我就很委屈的只能接受,,,
感覺怎麼這麼倒楣,,要去面試而已就突然發生這事
受傷在家休養就算了,連修機車費用都要自己負擔,
讓我建議到,發生事故當下,誰大聲誰就佔有優勢,,
我想,很多人都不想往後更加麻煩,所以通常都選擇各退一步不走後續法律流程
就默默接受和解
現在,汽車保險能盡可能都要保到,甚至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保險也加保一下,
這樣一來發生事故如對方嗆聲要告,你也可以比較不用擔心後續律師費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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