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得觀不得易科罰金.最後鞭刑加強記性.不然有錢人罰幾個萬不痛不癢.打官司他能跟你耗台灣一般道路限速都50-70其實隨便都超速.但罰款這似乎不怎能遏止超速主要是防止超高速釀成車禍.但多數變相營利大於防止
台灣人真的不太適合開車騎車。酒駕,毒駕,疲勞駕駛,移動神主牌一大堆。又愛違停,不禮讓行人,機車亂停到處塞,到處放障礙物霸佔道路和人行道,自己方便就好,出事就找關係找民代。台灣應該廢除駕照好了,差勁的台灣駕駛人,差勁的警察執法能力和國民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