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一定會打民事追加....保險不足的會向駕駛及押車官求償,
軍卡車,戰甲車駕駛一直是高風險屎缺,,很多在駕訓時故意測不過,
去問每個軍人家長一定會反對開這種大車,,像這案例遇到一次就毀了!!

二十四、保險理賠金額不足以達成和解時,得依下列基準,申請超額補助
:
(一)交通事故過失責任全屬軍方:受害者每人得申請新臺幣一百萬
元以內之超額補助。
(二)雙方均有過失責任:依鑑定會或覆議會鑑定意見、刑(民)事
法院判決、賠償款項金額計算及證據或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
同業公會汽車險委員會編製肇責分攤處理原則等相關資料,得
由國防部召開審議會,按比例分攤原則裁定受害者每人得申請
低於新臺幣一百萬元之超額補助。
無法達成和解時,應循法律訴訟程序辦理,以法院判決作為賠償
依據。
法規名稱:國軍軍車保險及交通事故處理作業規定 (民國 109 年 04 月 06 日 修正)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