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lo1011 wrote:我一個女同事一早說她(恕刪) 你的女同事是功夫了得呢?還是有參加黑熊夏令營?!真的發生行車糾紛時,第一時間就是打電話報警.....以為車上放隻棍狀物體,就能改變不利的現況嗎?建議她車上都載人,如果真的發生糾紛時,起碼還有人可以替她爭取時間報警或逃跑~!!!!“就是你了!討厭的同事,上吧!使用死纏爛打!!!替我爭取時間~!!!”
不要亂教啦~ 不管是男生或女生,放球棒在車上都不是好事!!遇到行車糾紛或碰撞就直接報警,請警察做筆錄,讓保險公司處理...你放球棒,人家拿刀,另一個拿槍~是要比誰較厲害嗎??你放這些東西,是想傷害人?還是傷害對方的車?又或者是被對方搶去傷害你與你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