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50000917 wrote:各位好第一次被檢舉,(恕刪) 去申訴,如果你是在台南的話台南警說路肩非車道,所以車道進入非車道不用打燈(非變換車道),同理,非車道進入車道也不需打燈(非變換車道)如果你申訴沒過記得把文貼上來,下次檢舉來打臉警
我覺得現在主要就是講證據我要是被檢舉了,會去該派出所調影片,最沒爭議有些檢舉行為雖然很不必要,很刁毛病,很小人但若影片明確的話,那也沒辦法我現在都是打不過他們就加入他們~現在也很少收罰單了上次被拖吊是因為停限時臨停車位,時間到了忘記移走反正大家都一起來啊~一起國王下山來點名啊~因為自己也開始刁別人所以心裡也有底,可能旁邊也有等著刁別人的人,會更加小心吃罰單錢噴了就回不來了啦~不要糾結,調整好心態把錢賺回來比較實在往好的方向想,今天A檢舉我讓我倒霉,我也檢舉讓B倒霉B氣不過也加入檢舉行列讓C倒霉搞不好哪天A違規,就輪迴回來讓A也倒大霉去了~報仇
x50000917 wrote:各位好第一次被檢舉,...(恕刪) 應該是說,最外側那條白色的線是15公分,你從那線的外側進入車道時,比較算是路邊起步,路邊起步要使用方向燈,有的更狠的,檢舉你任意駛出邊線,不過這法條被禁止當作民眾檢舉的,所以可以放心!申訴是你的權利,看你自己要不要去申訴,我想警察敢開這罰單出來,應該有十足的把握!
lexus_sky0066 wrote:去申訴調影片把檢舉你的抓出來問一遍,就算沒成功也可以搞一下檢舉魔人 l大應該沒有收過罰單,申訴頂多是把警察的密錄器影片,或是民眾的檢舉影片調出來重新確認,基於個資法的規定,警察不會幫違規人找檢舉人來對質,就算違規人是民代也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