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不會想管到其他範圍去,
自然會有這樣的回應,
當時預測的結果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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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的法令,跟法官駁回釋憲沒什麼直接關係。
通過的法令就是通過的法令
"別再說三讀通過"
是非常錯誤的誤解,
違規停車沒有被開單,
代表可以合法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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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通過的法令允許150以上機車上國道,
十年的閹割只剩550以上,
騎車上國道的條件也比開車嚴格,
需有小型車駕照,並持有大型重機駕照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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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進口稅20%、關稅20% 一毛沒少過,
ARTC驗車標準也高於車輛生產國,
五年一驗、十年兩驗,
什麼規定都依照政府說的去做,
機車上國道是政府通過的法令,
政府立場理當是積極開放,
卻利用 觀感/數據/地方 消極的禁止,
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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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啦,
既得利益者不會反對自己的小客車能不能上國道。
因為, 早就開放國道供重機行駛了
很多87分的朋友看不懂, 也有人貼出了法規
高速公路, 想上你就上, 大重機上高速公路合法
唯一會讓你們被開單取締的, 是"上錯條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有開放
高速公路有開放
高速公路有開放
很重要, 所以說3次
大重機上高速公路被取締, 是因為"上錯條高速公路"
上錯條高速公路
上錯條高速公路
上錯條高速公路
很重要, 所以也要說3次
所以瞭解了嗎? 大重機騎士們, 想上高速你就上, 我們不會攔你, 也攔不住你
至於你是否上錯條高速公路, 警察會告訴你
這等同於違停, 超速, 改車, 闖紅燈
我們都不會攔你, 也攔不住, 一切依照你們所想, 想做就去做, 別在意我們的眼光
至於有沒有問題, 問警察, 警察會告訴你.
一邊可以跟被害家屬說有判死刑喔
一邊可以跟廢死聯盟說沒有執行喔
兩邊騙 兩邊討好 不做事無作為剛剛好
會做事才會吸仇恨值
交通法規也一樣
定一定但是不淮人民檢舉
沒出事就是不擾民
有出事就是你違規
看看專業律師的說明吧,會上網發表無知的消息是一種本事,但懂得使用網路查詢所需要的知識是真本事,建議學習一下網路真正的用法,大腦也是個好東西,可以多加利用這個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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